我有一些被喝醉酒的人撞的問題 - 開車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1-01-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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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們
在99年...年底被一個喝到酒測0.73的人撞到
(從正後方直接撞上去..警察研判他沒煞車..時速破百..)
我開車在當下我直接暈了過去...直到到達醫院才甦醒
事後在警局做筆錄...在警察面前口頭答應我說要找一台車賠我
(本身車子很舊96的喜美所以也答應了他要找一台車給我)
(車子受損後輪已經往前移我的駕駛座下方..車台整個變形
修理已經不合乎車價)
然後我車子本身有稍微的改裝...他也答應要賠給我..
加公司沒做的時間...但是到現在已經過了10多天我打給他
他總是說車子沒找到...叫我幫他找..我幫他找了價錢都在8~10萬
他跟我說我的車沒這麼貴他只打算5~6萬買車跟在貼2~3萬給我把我的車復原到我整理好的樣子就要跟我談和解....
10多天過了都沒有動靜...他有意要擺濫...
請問大大們...我可以直接要求他賠錢給我?...車子的市價...醫療費...公司沒做的時間...跟精神賠償?...我有問過他人..改裝的東西保險公司好像說不賠...
但是只要是我花錢的東西就是我的財產...改裝的東西就賽車椅那些..他說我可以去要求賠償.....我可以要求賠償??
車子是因為我老婆生孩子我買的第一台車
更因為我的小孩子已經不見了..(因為疾病而去當小天使了)
我也答應我老婆要把車整理好等小孩子出生
對我來說很有紀念價值...
謝謝大大的解答有20點可以奉上
Update:
車禍後的這10幾天持續的有嘔吐跟頭暈~有時鼻孔還會流血絲
我去醫院照電腦斷層..醫生說無大礙..但是我本身感覺很恐怖
我是否在去另外幾間大醫院看看
但是已經10多天了...這樣驗傷是否可成立?

All Comments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1-01-03T16:11
智多星回答你~ 在99年...年底被一個喝到酒測0.73的人撞到 刑法第 185-3 條 :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對方雖然有喝酒,但酒駕行為與肇事責任無直接關係。 (從正後方直接撞上去..警察研判他沒煞車..時速破百..) 對方從後追撞,原則上就是要負全責,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對方會有民刑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 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如果雙方到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向承辦員警提告的時候,須帶診斷證明書及登記單、初判表等資料。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大大們...我可以直接要求他賠錢給我?...車子的市價...醫療費...公司沒做的時間...跟精神賠償?...我有問過他人..改裝的東西保險公司好像說不賠...但是只要是我花錢的東西就是我的財產...改裝的東西就賽車椅那些..他說我可以去要求賠償.....我可以要求賠償?? 因車禍所造成的損失都可以作求償,而對方有酒醉駕車,就算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險也不會作理賠,一律是跟對方作求償,求償的項目如下:醫療費用可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因對方酒駕,強制險會作代位求償),強制險為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這起事故原則上對方就是負完全責任),如下: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車禍後的這10幾天持續的有嘔吐跟頭暈~有時鼻孔還會流血絲我去醫院照電腦斷層..醫生說無大礙..但是我本身感覺很恐怖我是否在去另外幾間大醫院看看但是已經10多天了...這樣驗傷是否可成立? 如果是要作提告的話,當初有掛急診就回到那間醫院,請急診的醫師幫你開診斷證明書就可以了,不用再另外作驗傷的動作。但如果是要用來證明後來的影響,那麼現在就醫的診斷一定是可以作證明的。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 加油~!!
2011-01-07 12:24:03 補充:
對方不怕告那你就去提告他過失傷害罪吧!賠償的部份之後再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就好。不過交通事故案件會強制調解,上法院檢察官法官會要求你們去談和解!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1-01-06T04:21
你是受害者...對方100%是錯的....擺爛不處理..可以告他... ....補充:.你受傷時醫院就有記錄...

從南投縣南投市到太麻里要怎麼走??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12-29T00:00
從南投市到台東太麻里要怎麼走比較快(開車)??要多久時間??
會經過幾ㄍ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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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0-12-29T00:00
地理老師突然推薦了暨南,看了一百年學測申請的那厚厚一大本,發現這間學校我可以唸國際與比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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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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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sentra跑四十萬km本月開始變速箱出現問題,早上要開車時會有D檔無法入檔問題R檔則正常,(冷車時會頓一下)d檔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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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2-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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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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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有何禁忌或是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