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車禍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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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出門
停馬路邊 乘客下車
準備在往前行駛 約3-5公尺
我沒注意到 有台機車在我前方 要往內靠
我就擦撞倒他們
對方老夫婦 人車都沒事
對方ㄧ開始說怎麼沒注意看
我有一直道歉 後來對方說沒事 彼此才分開
我有留電話給對方

現在想想 我是不是要去備案ㄧ下 避免被說 肇逃

我的行車紀錄器 剛好有問題 都沒拍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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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5-18
報案先
Noah avatarNoah2017-05-19
不過怎麼常常行車紀錄器在出事時都會出問題,之前撞重機
的也是,01上也常常剛好出車禍壞掉,真沒用
Necoo avatarNecoo2017-05-21
記憶卡要定時換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5-26
想問一下記錄器廠牌避雷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27
你以為留電話就沒是嗎 有些人會故意健忘的 車牌特別會記
Erin avatarErin2017-05-30
若沒人受傷,沒有肇逃的刑事問題,單純民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6-01
警局說 因爲沒對方任何資料 所以無法備案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6-02
警局吃案啦,堅持你要備案就對了~
再不行,就打110~
Leila avatarLeila2017-06-03
先報案先贏 搞不好沒去報案就變肇逃
Lydia avatarLydia2017-06-04
就講了,如果沒人受傷,完全沒有肇逃的問題,怎麼一堆人還肇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6-07
逃肇逃的?
Hardy avatarHardy2017-06-09
如果是撞壞別人的車,沒留資料就跑掉,是吊扣駕照.剩下還是
民事問題
Zora avatarZora2017-06-13
更正一下,如果是撞壞別人車輛等財物後不留資料跑掉,有可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6-17
能被告毀損罪. 原譒此案例並非這種情形,也沒有逃逸
Lily avatarLily2017-06-18
沒人受傷還是有肇逃,只是變成罰款(交通處罰條例)
Jacky avatarJacky2017-06-20
有人受傷就變成刑法了,不同法規相同名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6-24
刑法第185-4條 和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6-28
但是原譒沒有逃逸.逃逸是指沒有留下來處理.沒人受傷的處
理就是留電話可後續聯絡就夠了,有人受傷就是要等警察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7-01
前者要件有致人死傷,後者不管~就是不能走XDD
喔也對,兩造都閃人,應該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7-03
不能不處理直接走掉(逃逸),不是不能處理後離開
Una avatarUna2017-07-06
我只是順便補充怕有人覺得沒受傷就可以走掉不管
Freda avatarFreda2017-07-07
如果雙方要吵肇責,想先走的一方當然也要配合拍照或噴漆等
,等完成後再走. 反正就是要有「適當處理」再離開
Hedda avatarHedda2017-07-07
補一下,最慘的是那種不知道自己有肇責致人受傷然後以為沒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7-11
自己事就開走的.有案例,變換車道不當害人摔車之類,直接走
掉,對方受傷吃上肇逃官司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7-14
沒有人受傷, 離開就沒事了啊 事後若對方報警那也證據薄弱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7-19
硬要報案, 本來沒事的可能因為你拖人時間人家不爽就要討錢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7-21
他們有事會跟你聯絡
Adele avatarAdele2017-07-26
毀損不罰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