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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過去新北市交通局為了推動及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自 2012 年起新北市內 82 處路外
停車場,有 211 個電動汽車、636 個電動機車停車位,提供電動車當日、當次停車及充
電免費,連續停放隔日才另計停車費,不過為讓公有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這項優
惠政策將自9月1日起,電動車停車位調整為停車收費、充電免費。
交通局官員表示,自實施電動車免費停車和充電以來,經長時間觀察,發現常有電動車久
停充電專用停車位,讓真正有充電需求的電動車主無法使用充電設備,常接獲民眾抱怨,
也造成停車場管理上的困擾,因此,9月1日起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位將調整為停車收費
、充電免費,希望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停車收費機制,比照每個停車場收費標準,
活化停車空間並讓充電設備,真正服務到有實際充電需求的車輛,以達到公有資源、公平
共享。
交通局表示,雖然將原本電動車優惠適度調整為停車收費,但仍鼓勵民眾多使用綠能運具
,因此還是會提供充電免費服務,請電動車主多加注意及配合。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車買來就是要開的
原本是推動電動車的好意
給你免費停車充電
現在是一停就停超久
影響了有充電需求的民眾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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