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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暫停車沒留電話 一句「再停就砸車」爆衝突
2017-11-20 17:2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鄧姓男子把小客車停在平鎮區某路旁,因擋住陳姓男子車輛進出,陳要出門時出不去
,又沒看到鄧留下連絡電話,等了近半小時,鄧才出來開車,陳上前告知「以後車別停這
裡」、「下次要停要留電話」,鄧則認為路旁「大家都可停」,憑什麼禁停,雙方爭吵,
事後鄧指控陳男說「再停就砸車」,控告恐嚇。
法官審理時,陳姓男子否認講過「再停就砸車」,供稱是因鄧的車子擋在他門口「下次停
車要留電話」,不要影響別人進出,隨後鄧和同行的女友就拍他的車牌,雙方開始爭吵,
他報警處理。
法官勘驗員警的密錄器,發現雙方口氣都不是很好,態度也有點火爆,陳男曾說「大家都
可以停」,但並未說出「再停就砸車」,且當天是陳主動報警處理,警員到場時,鄧姓車
主未向員警表示「遭到恐嚇」,法官認定是停車糾紛,判陳無罪。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為自己方便的暫時停車,如果可能擋住別人進出或影響鄰車行
進動線時,留下連絡電話是一種禮貌,可以避免引發紛爭。
桃園鄧姓男子暫停車沒留電話,擋住屋主通路,屋主告知下次停車留電話,被反控恐嚇,
法院判無罪。圖/桃園地院法庭、報系資料照片
心得/說明:
新聞內沒有特別註明違停,看起來應該是沒畫紅黃線的停車,此情況下依法律確實是可以
停的,再來說擋到車輛出入,其實依建築法未變更執照為停車位,在家中停車是可以罰
十五萬的。只是印象中申請為室內停車位,好像就會在門口畫紅線。
如果真的要照法律走,應該是屋主會比較站不住腳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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