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左轉綠燈燈號之左轉車 - 休旅車
By Iris
at 2010-03-06T00:00
at 2010-03-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
當我行車至有左轉燈號之交叉路口,左轉燈號、直行燈號、右轉燈號同時亮綠燈的情況下,進行左轉彎卻遭受對向直行車撞上
因我方是在左轉燈號亮的的情況下左轉,依然受安全規則102條1項7款之規定限制嗎?(對方是否有闖紅燈無法證實)
有沒有相關條例可以參考,感謝回答 謝謝
已更新項目:
今天我在事故發生相同時間到現場確認
雙向的號誌都是左轉燈號、直行燈號、右轉燈號同時亮
2 個已更新項目:
事發經過:
本人駕車由青海路、河南路口沿河南路往南行駛至市政路口左轉市政路往東行,時間約00:17行至河南路、市政路口發現交通號誌 左轉綠燈、直行綠燈、右轉綠燈同時亮燈,因覺得號誌很奇怪,所以放慢車速再次確認燈號無誤,路口無其他車輛後進行左轉,在我進入市政路車道前,隱約發現對向車道有車燈靠近,未能有反應前已遭對方車輛撞上(時間應該只有幾秒而已),爬下車後發現對方車輛已衝到路邊撞上行道樹,因此報警並要求派遣救護車,值勤員警很快就到現場,在確認對方僅駕駛一人且無生命危險後,即將姊姊及侄子送上救護車。
配合員警實施酒測後,經處理員警同意後自行就醫。
確認無立即生命危險後至警局進行筆錄,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個已更新項目: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判定如下
我方(紅色福特VIVID車齡13年):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安全規則102條1項7款)(處罰條例48條1項6款)。
對方(奧迪RS4休旅車 車齡8年):
一、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安全規則93條1項2款)。
二、酒後(醉)駕駛(經警方酒精測試呼氣值為0.77MG/L)(安全規則114條1項2款)(處罰條例35條)
事故後對方一直沒主只動聯繫,我方有主動向對方聯繫,對方表示有酒駕但意識清醒,當時看到黃燈亮加速通過路口,並指稱是我闖紅燈撞他,因無共識故我方主動向第六分局詢問並提出調解申請。
4 個已更新項目:
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表示:
我方左轉車為主因,對方為直行車為次因,故照則比例為7:3我方7對方3
雙方可和保險公司一同協調肇責比例
對方一聽調解委員這樣說態度就變很差,還說:
他的車新車價值420萬(有待爭議)
8年折舊也要1百多萬,要求我方依肇責比例賠償他的車輛損失
對方酒駕,是對方撞我,我是依號誌燈號左轉(我轉彎時對方衝出來),對方車速一定很快但警察說我沒有證據證明他的車速...
而且 那個路口只有一部交通流量監視器(網路上可以及時瀏覽的那種),警察跟我說那種沒有存檔調不到影像...
5 個已更新項目:
另外有關於"交通號誌設計不良"能再詳細說明一下嗎!!??
6 個已更新項目:
路口的燈號已確認過了 該路口過了晚上12點以後會將原本4段的燈號改成3段
案發當時雙方燈號雙方是一樣的"←↑→"三個箭頭都亮燈
如果對方說法正確,合理的解釋是
我先到路口 綠燈 我左轉
對方晚幾秒到路口 黃燈 加速通過(直行) 撞上正在左轉的我
有朋友說送鑑定會變成號誌爭議無法判定雙方5:5
但是雙方車輛都無法修,車輛殘餘價值是1:10,5:5我等於還要賠對方4成= ="
難道真的變成"被撞的人"還要陪"酒駕者"!!
當我行車至有左轉燈號之交叉路口,左轉燈號、直行燈號、右轉燈號同時亮綠燈的情況下,進行左轉彎卻遭受對向直行車撞上
因我方是在左轉燈號亮的的情況下左轉,依然受安全規則102條1項7款之規定限制嗎?(對方是否有闖紅燈無法證實)
有沒有相關條例可以參考,感謝回答 謝謝
已更新項目:
今天我在事故發生相同時間到現場確認
雙向的號誌都是左轉燈號、直行燈號、右轉燈號同時亮
2 個已更新項目:
事發經過:
本人駕車由青海路、河南路口沿河南路往南行駛至市政路口左轉市政路往東行,時間約00:17行至河南路、市政路口發現交通號誌 左轉綠燈、直行綠燈、右轉綠燈同時亮燈,因覺得號誌很奇怪,所以放慢車速再次確認燈號無誤,路口無其他車輛後進行左轉,在我進入市政路車道前,隱約發現對向車道有車燈靠近,未能有反應前已遭對方車輛撞上(時間應該只有幾秒而已),爬下車後發現對方車輛已衝到路邊撞上行道樹,因此報警並要求派遣救護車,值勤員警很快就到現場,在確認對方僅駕駛一人且無生命危險後,即將姊姊及侄子送上救護車。
配合員警實施酒測後,經處理員警同意後自行就醫。
確認無立即生命危險後至警局進行筆錄,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個已更新項目: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判定如下
我方(紅色福特VIVID車齡13年):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安全規則102條1項7款)(處罰條例48條1項6款)。
對方(奧迪RS4休旅車 車齡8年):
一、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安全規則93條1項2款)。
二、酒後(醉)駕駛(經警方酒精測試呼氣值為0.77MG/L)(安全規則114條1項2款)(處罰條例35條)
事故後對方一直沒主只動聯繫,我方有主動向對方聯繫,對方表示有酒駕但意識清醒,當時看到黃燈亮加速通過路口,並指稱是我闖紅燈撞他,因無共識故我方主動向第六分局詢問並提出調解申請。
4 個已更新項目:
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表示:
我方左轉車為主因,對方為直行車為次因,故照則比例為7:3我方7對方3
雙方可和保險公司一同協調肇責比例
對方一聽調解委員這樣說態度就變很差,還說:
他的車新車價值420萬(有待爭議)
8年折舊也要1百多萬,要求我方依肇責比例賠償他的車輛損失
對方酒駕,是對方撞我,我是依號誌燈號左轉(我轉彎時對方衝出來),對方車速一定很快但警察說我沒有證據證明他的車速...
而且 那個路口只有一部交通流量監視器(網路上可以及時瀏覽的那種),警察跟我說那種沒有存檔調不到影像...
5 個已更新項目:
另外有關於"交通號誌設計不良"能再詳細說明一下嗎!!??
6 個已更新項目:
路口的燈號已確認過了 該路口過了晚上12點以後會將原本4段的燈號改成3段
案發當時雙方燈號雙方是一樣的"←↑→"三個箭頭都亮燈
如果對方說法正確,合理的解釋是
我先到路口 綠燈 我左轉
對方晚幾秒到路口 黃燈 加速通過(直行) 撞上正在左轉的我
有朋友說送鑑定會變成號誌爭議無法判定雙方5:5
但是雙方車輛都無法修,車輛殘餘價值是1:10,5:5我等於還要賠對方4成= ="
難道真的變成"被撞的人"還要陪"酒駕者"!!
All Comments
By Sierra Rose
at 2010-03-08T18:44
at 2010-03-08T18:44
既然設定三向號誌,不可能讓對向的號誌也是綠燈,而造成車流交織衝突,所以鐵定對方是闖紅燈。
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請一個朋友幫忙,請他到對向車道看紅綠燈的變化,你在你這方向左轉燈亮時,用手機問他是否對向車道變紅燈。
由於你是在於左轉燈亮時進行左轉動作,而對向車是闖紅燈的情況下已喪失直行車的路權 ,所以你不受以下條款所限制。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
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
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
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
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
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
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
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
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
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
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
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
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
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
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
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
。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
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2010-03-09 10:54:43 補充:
如果雙向車道都是三向號誌其燈亮的情形如下:
1:直行燈與右轉燈同時亮,對向的燈號也是直行燈與右轉燈同時亮。
2:只有左轉燈亮,對向車道也是只有左轉燈亮。(此時右轉燈不亮是怕與左轉車輛產生交織衝突。)
3:紅燈亮對向車道也是紅燈亮。
所以不可能你這向跟對向車道的三向號誌(左轉、直行、右轉)的燈號同時亮,這樣就失去當初設置三向號誌的意義了,只要設置一個綠燈就可以了哪用設三個方向的綠燈。
如果雙向的三向號誌燈都同時亮那就是設計有問題了,所以你還是兩個人照我上述的方法去確認一下。
對方說法:對方表示有酒駕但意識清醒,當時看到黃燈亮加速通過路口,並指稱是我闖紅燈撞他。
2010-03-09 10:54:52 補充:
從對方說法,閃黃燈就要準備停車而不是加速通過(交通規則有規定),而等到了路口對方就變紅燈了(闖紅燈)而你這向剛好變綠燈你才起步要過,就被對方闖紅燈撞上。
酒駕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規,會造成判斷上的錯誤,(說不定闖紅燈就是)所以這個才是主因,判你要賠7成我認為太多了。
至於路口流量監視器,我認為不可能沒有存檔,既然是三向號誌路口也就是重要路口哪有可能沒有錄影存檔的功能,再騙誰啊!
2010-03-09 17:30:56 補充:
既然雙向的車道都是三向號誌燈同時亮,那政府應負一半的責任,白天的號誌左轉燈亮對向車道就變紅燈,到晚上就變不一樣,會讓人誤導。
而且對方的車撞上你又去撞到路樹,那就很明顯的超速而且超很大,可以根據煞車痕來判定車速多快,如果沒有煞車痕那就表示對方連煞車都沒煞車就撞上來了。
你可以到車禍發生地的"車禍鑑定委員會"去申請鑑定(好像要花錢,好像幾千元)(好像車禍發生後三個月內申請),他們比較專業,不然照他們這樣判下去可能要花上百萬。
注意:對方酒駕、超速、可能闖紅燈,這都是重大違規,而你頂多未讓直行車先行,說不定對方靠勢力關說,不然怎麼你輸面較大勒!
想辦法找出對方違規的證據!
By Bethany
at 2010-03-08T09:56
at 2010-03-08T09:56
對方的燈號一定是紅燈........他就是闖紅燈.不用懷疑
By Jake
at 2010-03-07T08:21
at 2010-03-07T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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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天理嗎??直行車被超速轉彎車撞還被對方告過失傷害
By Fai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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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wishvsi-MAX
By Ursula
at 2010-03-03T00:00
at 2010-03-03T00:00
外型和內裝我比較喜歡New wish,特別是人體工學的椅子.內部空間也比較大.
價錢我喜歡I-MAX....大家都知道福特最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