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聞:倒映綠光戳破謊言大學生少賠643萬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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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一名大學生開車經過屏東縣萬新路十字路口,追撞另一部魚販開的貨車,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害他撞傷,求償716萬元,但法官鍥而不捨調出鄰近監視器,發現貨車右邊玻璃有倒映綠光,正是大學生行進的綠色燈號,當下戳破魚販謊言,最後裁定魚販闖紅燈要負8成責任,大學生只要賠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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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11-04-21
已經是受害者了,又沒犯法,何故要賠錢?發生車禍時,雙方都是會有「肇事責任比例」的阿!大學生=它本身沒有採取去避免撞車事件的發生!(閃避違規車輛;有小部分的過失)魚販=闖紅燈!(佔大部分的過失)...Showmore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4-21
由學生賠償73萬--這就是「民法」的侵權損害賠償。(可能大學生有過失責任)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4-19
法庭上原被雙方都有位自己利益辯護的權利!另外~就該新聞內容所說的小弟記得有一段有寫到檢察官認為學生有超速所以以過失傷害起訴判刑4各月緩刑2年!所以法官判姓大學生需負2成責任,魚販8成責任~這樣的判決沒什麼不合理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4-18
原、被雙方原則上沒有偽證問題,就算魚販需負起8成責任,還有2成也是學生負責的,我看不出哪裡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