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燃料費重複繳納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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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事情緣由是我在6月底把自己本來的二手車過戶賣給別人,在過戶時已經繳
今年的燃料使用費(新車主繳的),但最近7月家母又沒詢問而拿著我的繳費單去超商繳款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有辦法退費嗎? 另外,寄給我繳費單的單位是台中監理所,也
是我戶籍地,過戶地為新竹監理所,請問我需要找哪邊處理這種事...?
(新車主也是一面之緣的版友,可能無法拿到到當初過戶那張繳國庫的收據...)

手機po文敬請見諒排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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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7-15
不急用錢的話,會在明年扣繳
Doris avatarDoris2019-07-17
我今年的稅單也扣了一筆重複繳的機車450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7-18
B大 但我名下沒有汽車了..
Agnes avatarAgnes2019-07-23
可以退 直接到台中監理所就可以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7-27
但是最好等繳費後7天再去 超商入帳比較慢
Lucy avatarLucy2019-07-30
會退支票給你別擔心,今天就幹過這蠢事
*今年
Susan avatarSusan2019-07-30
我是支票沒有去領,隔一年直接扣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