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事後處理急急急超緊急~ - 開車
By Delia
at 2013-08-24T00:00
at 2013-08-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某條路上 當晚下著 "大雨"
視線本已不佳 再加上 "沒有路燈" (沒亮)
一名騎士在回家途中 靠近巷口準備轉彎
卻突然撞到 "人" 飛出去
(當時時速約 30~40 公里)
那名 "路人騎士" (牽車) 在視線不佳的當晚
在路上(紅線偏外) (旁邊有人行道)(車可以牽上人行道)
未開車燈 身上或車上 也沒有任何反光物品
撞人的騎士表示 自己已經飛出去 才發現撞到 "東西" (視線死角)
遭撞
雙方並無大礙(都只是些微擦傷)
"撞人騎士" 表明願意負起 "路人騎士的修車費"
但是到達"修車場"時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車已經被 "拆解" 車廠 宣稱 要估價 必須拆車....
說 "只是拆開 什麼都沒動" 開出 1萬5千 的價格
(說只是拆兩邊殼 卻連 引擎 都在旁邊?)
本來想請別家估價 (只是被拆解後的機車 的照片)
修車廠均說 已經被拆的 "體無完膚" 怎麼估 (笑)
後來撞人騎士 到別家 修車廠 詢問
大多表示 不會先拆車 且有些廠商 聽到 XX修車廠
說 那家XX開價本來就很誇張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一到警局 "路人騎士" 的朋友 就請 "大家" 喝咖啡
包括警察 (這合理嗎 = =) 還和警察有說有笑 ((撞人騎士到達警局時))
(表明有熟人?)
請問 該如何處理這類事
一定雙方都有錯 (本人屬 撞人騎士 一方)
"路人騎士" 原本說願意和解(口頭)
但事後又反悔 所以 "撞人騎士" 也頗無奈
總而言之
受傷程度 "差不多" 均為輕微擦上
下大雨 沒路燈 視線死角
"路人騎士" 牽車偏外 (紅線與人行道可容一輛機車 彈騎 牽於線偏外)
沒有開燈 無任何反光物品
(雙方酒測值均為0 皆有駕照)
請問該怎麼為 撞人騎士 爭分
超緊急 求大大協助!!
Update:
感謝大大們回答
to 鈴鐺
有報警 警察有拍照片 但我方機車只有強制險
請問:
車禍多久 可以申請車禍現場照
是車禍後六個月內開出的證明都算嗎?
我雙手擦傷 右耳擦傷 左肋骨瘀青 頭有些地方按壓會痛
目前我方估價1萬4千9 (在我方車廠)
所以要牽去對方那家估嗎?
他可提告 我是否也可提告?
我記得政府有宣導 機車上人行道要牽行
代表人行道可以牽車
那他沒有牽在人行道上
可是告他過失嗎?
Update 2: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謝謝大大回答
車禍時有先報警以及拍照
Update 3: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對方的車是 舊mio50
可明顯看到車鏡(鐵製)都已經生鏽 可見車齡
依折舊來算 應該已經不值15000了吧
Update 4:
TO 吉詳如意平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9/204391.htm#ix...
適用我這嗎?
當晚雨勢滂沱 沒有路燈 視線極不佳
根本沒看到對方 如何減速慢行 而且時速保持30~40 應屬慢行了
車是有拍照 但他已拆解 這樣估出來的價可信嗎?
Update 5:
TO 添丁
給謝大大建議
Update 6:
請問 昨天警察要我簽 車禍路線圖
若突然想起什麼 可以更改嗎?
(已經簽名了)
Update 7:
我方騎士今日去驗傷
醫生開出 雙手軸挫傷及右耳挫傷
左肋附近的瘀青 及 頭部按壓會疼痛 手無法出力...等等
醫生說無明顯外傷所以無法開證明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Update 8: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開驗傷單)
Update 9:
TO 吉詳如意平安
謝謝回答ˊ
我方騎士 是去外科開的 醫生說沒傷口不算..
Update 10:
TO 立律顧問
感謝推薦
Update 11: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感謝您的說明
視線本已不佳 再加上 "沒有路燈" (沒亮)
一名騎士在回家途中 靠近巷口準備轉彎
卻突然撞到 "人" 飛出去
(當時時速約 30~40 公里)
那名 "路人騎士" (牽車) 在視線不佳的當晚
在路上(紅線偏外) (旁邊有人行道)(車可以牽上人行道)
未開車燈 身上或車上 也沒有任何反光物品
撞人的騎士表示 自己已經飛出去 才發現撞到 "東西" (視線死角)
遭撞
雙方並無大礙(都只是些微擦傷)
"撞人騎士" 表明願意負起 "路人騎士的修車費"
但是到達"修車場"時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車已經被 "拆解" 車廠 宣稱 要估價 必須拆車....
說 "只是拆開 什麼都沒動" 開出 1萬5千 的價格
(說只是拆兩邊殼 卻連 引擎 都在旁邊?)
本來想請別家估價 (只是被拆解後的機車 的照片)
修車廠均說 已經被拆的 "體無完膚" 怎麼估 (笑)
後來撞人騎士 到別家 修車廠 詢問
大多表示 不會先拆車 且有些廠商 聽到 XX修車廠
說 那家XX開價本來就很誇張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一到警局 "路人騎士" 的朋友 就請 "大家" 喝咖啡
包括警察 (這合理嗎 = =) 還和警察有說有笑 ((撞人騎士到達警局時))
(表明有熟人?)
請問 該如何處理這類事
一定雙方都有錯 (本人屬 撞人騎士 一方)
"路人騎士" 原本說願意和解(口頭)
但事後又反悔 所以 "撞人騎士" 也頗無奈
總而言之
受傷程度 "差不多" 均為輕微擦上
下大雨 沒路燈 視線死角
"路人騎士" 牽車偏外 (紅線與人行道可容一輛機車 彈騎 牽於線偏外)
沒有開燈 無任何反光物品
(雙方酒測值均為0 皆有駕照)
請問該怎麼為 撞人騎士 爭分
超緊急 求大大協助!!
Update:
感謝大大們回答
to 鈴鐺
有報警 警察有拍照片 但我方機車只有強制險
請問:
車禍多久 可以申請車禍現場照
是車禍後六個月內開出的證明都算嗎?
我雙手擦傷 右耳擦傷 左肋骨瘀青 頭有些地方按壓會痛
目前我方估價1萬4千9 (在我方車廠)
所以要牽去對方那家估嗎?
他可提告 我是否也可提告?
我記得政府有宣導 機車上人行道要牽行
代表人行道可以牽車
那他沒有牽在人行道上
可是告他過失嗎?
Update 2: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謝謝大大回答
車禍時有先報警以及拍照
Update 3: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對方的車是 舊mio50
可明顯看到車鏡(鐵製)都已經生鏽 可見車齡
依折舊來算 應該已經不值15000了吧
Update 4:
TO 吉詳如意平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9/204391.htm#ix...
適用我這嗎?
當晚雨勢滂沱 沒有路燈 視線極不佳
根本沒看到對方 如何減速慢行 而且時速保持30~40 應屬慢行了
車是有拍照 但他已拆解 這樣估出來的價可信嗎?
Update 5:
TO 添丁
給謝大大建議
Update 6:
請問 昨天警察要我簽 車禍路線圖
若突然想起什麼 可以更改嗎?
(已經簽名了)
Update 7:
我方騎士今日去驗傷
醫生開出 雙手軸挫傷及右耳挫傷
左肋附近的瘀青 及 頭部按壓會疼痛 手無法出力...等等
醫生說無明顯外傷所以無法開證明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Update 8: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開驗傷單)
Update 9:
TO 吉詳如意平安
謝謝回答ˊ
我方騎士 是去外科開的 醫生說沒傷口不算..
Update 10:
TO 立律顧問
感謝推薦
Update 11: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感謝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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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
All Comments
By Necoo
at 2013-08-26T15:33
at 2013-08-26T15:33
上述有的話,好處哩,對您有保障;
如果沒有,趕快找時間到現場找找有沒有攝影機,或目擊人,案發五日內儘速向產險公司報出險,產物公司理賠人員會協助您,除非您車子沒保強制險,那就沒辦法囉 !
您自己的部份,
人 = 若有受傷,包刮擦傷、瘀青、疼痛等,都需請醫師開證明,並加註==(因車禍引起),括弧內這句話一定要麻煩醫師寫在診斷書上。
車 = 拍照損傷之處,包刮刮痕、凹陷等。請車子 維修廠一樣估價,既然對方指定的那家,開出天價,您也一樣到那家,請他估價,並表明車子原本完整,是(因與對方差撞)才會受損 。
儘可能在事發 6 個月內和解,否則對方可提告,您就還要承擔刑法責任。
和解書一定要寫上==本賠償金額, 包含所有保險理賠、醫療費。避免幾年後的法律責任。
倘若私下對方不和解,您就向公所的和解是申請和解,調解委員可指定您認識的人,比較有保障,若沒有就問公所人員哪位調解員較公正,要不,就由調解會排定的村里調解員囉 !
公所調解會 = 形同法院調解庭,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雙方、調解會、地方法院各執一份。
By Una
at 2013-08-24T21:40
at 2013-08-24T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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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3-08-26T10:42
at 2013-08-26T10:42
上網收尋 my權益itm
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
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
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
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
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
By Hamiltion
at 2013-08-28T13:04
at 2013-08-28T13:04
2.對方未開車燈 身上或車上 也沒有任何反光物品.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8條
慢車有燈光設備者.應保持良好與完整.在夜間行駛應開啟燈光.
3.車輛要先照相估價後在維修.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肇責理賠的.小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3-08-26 00:01:41 補充: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9/204391.htm#ix...
適用我這嗎?
回答.可能適用.因對方有肇事次因
2013-08-26 00:04:57 補充:
1.請問 昨天警察要我簽 車禍路線圖.若突然想起什麼 可以更改嗎?(已經簽名了)
回答.不可以.
2.我方騎士今日去驗傷醫生開出 雙手軸挫傷及右耳挫傷左肋附近的瘀青 及 頭部按壓會疼痛 手無法出力...等等醫生說無明顯外傷所以無法開證明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回答.外科或骨科都可以.
By Bennie
at 2013-08-24T16:11
at 2013-08-24T16:11
事發當時,未報警處理,沒有留下事故的跡證;
接下來,一切僅能依照雙方的論述來判斷肇事責任;
至於刑事責任,
也因為沒有警方處理,交通事故無法鑑定,
檢察官無憑無據,刑事起訴機會不高;
沒有警方處理,沒有記錄,只有你們雙方之間的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
一、雙方和解
二、告上法院
民事糾紛,告上法院,對提告的一方,非常不利;
一、繳納裁判費用
二、零件依法折舊0.369/年
筆者意見如下,
車禍發生當時,
雨天、夜間、巷口;"更"應該減速慢行;
我方為肇事主要因素;
對方牽車,可屬人力車;惟,夜間未顯示燈光;可為肇事次要因素;
筆者覺得,我方修車的責任"只限"於外觀部份;
內部功能,根據對方的"牽車行為",大大應該可以輕易理解是何原因!!!!
剩下的部分,由大大自己去協調了。
以上回答
好爸爸與帥兒子
2013-08-27 15:17:25 補充:
大大好,
折舊 = 原價值 x 0.369
相對的,
殘值 = (原價值 x 0.631) 的 年次方
0.631 < 2/3
筆者不懂Mio,無法為你計算。
順利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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