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提告的疑問.....急!!!我有辦法告贏嗎!?20點 - 汽車
By Jacky
at 2008-02-27T00:00
事情是發生在我弟弟身上,他騎著125CC的機車再一條雙巷道要去上課,可是過程中有一台腳踏車從對向車道直接切到我弟面前,我弟已經按了煞車(煞車痕有6尺長),不過還是撞到對方的前面輪胎,那個女士就倒地(好像有輕微撞到頭吧!!),我弟弟也是往右邊倒掉車子摔的瞞嚴重的(過程中有把車子牽起來...警察還沒有處李之前),前座後座都有受傷,不過我弟女朋友可能膝蓋有撞到....到現在都還沒有康復,事情過了1.2個月有吧!!對方提出要去調解委員會和解,但是後來調解不成功.....因為對方是要我們理賠,我們也是要對方理賠,所以最後我們決定提告!!!我有幾個問題比較不懂...希望有人能對我解釋一下1.現在的法律上面是不是沒有大小車之分,對方一直說我們摩托車要禮讓腳踏車....我記得已經改掉了不是嗎...??2.在雙向道當中轉彎車是不是應該禮讓直行車,沒有道理他先轉就要讓他吧....!!3.調解委員會的說如果我們提告每天都還要1000元的什麼金,真有這種事情嗎??4.如果真的提告是不是兩邊都還需要受罰??調解委員會說都要受罰只是輕跟重而已...5.如果要提告要到哪個地方或是哪個行政單位提告?該請律師嗎?這樣告有勝算嗎??
問1:現在的法律上面是不是沒有大小車之分,對方一直說我們摩托車要禮讓腳踏車....我記得已經改掉了不是嗎...??答:不是己經改掉了,是根本就没有大要讓小的規定,只有禮讓行人的規定和家庭教育中,有大的要讓小的的情形.為什麼會有這種說法呢?很多人都不知原因,其實是大車容易讓小車的人員受傷(如汽車與機車.機車與腳踏車).只要大車有過失責任(一點點就好),小車受傷之人就可以對大車之人提出告訴. 問2.在雙向道當中轉彎車是不是應該禮讓直行車,沒有道理他先轉就要讓他吧....!!答: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不是先轉先贏沒錯.問3.調解委員會的說如果我們提告每天都還要1000元的什麼金,真有這種事情嗎??答:真不相信我們調解委員會的地方士紳會說出這種話.問4.如果真的提告是不是兩邊都還需要受罰??調解委員會說都要受罰只是輕跟重而已...答:請鼓掌鼓勵,這就沒錯了,因為要上法院所以有交通違規均需開單.交通隊會依規定製單.問5.如果要提告要到哪個地方或是哪個行政單位提告?該請律師嗎?這樣告有勝算嗎??答:找處理員警提告即可.請律師就見人見智了.一般來說,較嚴重的或金額較高的才有必要.如照你所說的情形無誤,當然有勝算.問6:還有一點...他當時明明是騎腳踏車他竟然說他是用牽的,如果他用牽的刑責會比較少嗎??答:這就是有高人指點的情形,因為對方想由慢車駕駛人身份轉為行人之身份,行人之責任及處罰就不同了,但也要看事故現場有無行人穿越設施及標誌標線之情形.也會有所不同.問7:因為他家在附近,他的家人一看到這種情形二話不說直接過來打我弟,這一點我可以提告吧!!!答:車禍人員受傷是屬於過失傷害,對方家人所為之行為是普通傷害罪,普通傷害的處罰是比較重的.你弟當然可以告對方喔!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你上網或直接到地檢署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會自己來找你〔和解並賠償〕給你了.對方也同樣可以告你〔刑事過失傷害罪〕.你弟的女友也可以告你弟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付惡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上法院提出告訴.一旦發生車禍受傷時要向誰求償?〔民法〕採過失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車禍的過失責任是誰,就要向有過失責任的肇事者求償。車禍受傷的主要求償對象是肇事者,因此向誰求償,須先鑑定肇事的過失責任屬哪一方.你自己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法警會幫你寫筆錄.送訴狀到地檢署. 你要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上面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別指望警察局會幫你送件到法院,你還是自己到法院去告他.如果沒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你自己要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你自己寫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到法院去告他.否則地檢署會以他字案移交警察局調查.如此一來會拖延很久.對方車主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一起列為被告.刑事.大楖是3個月吧!可以〔易科罰金〕9萬元.刑事.被告可〔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民事.是法官判決賠給被告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二年內提告.或是等第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你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刑事+民事=多少?〔被告須要負擔〕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玫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若是覺得刑事判太輕.你可以寫刑事告訴上訴狀.司法院網站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當檢察官將被告起訴,原告收到起訴書.在十天內.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超過十天就要繳納裁判費.你可以寫民事起訴狀.法院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刑事及刑事上訴.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裁判費〕.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車禍求償須知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歲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一般案件的被害人都會對肇事者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賠償金由法官定奪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對方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如果金額過高,則可與對方商談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只要能夠展現誠意,應該可以達成和解,如此一來就不會留下前科。但若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而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可能因此被判處拘役或幾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而此時民事賠償部分,則會由民事法庭法官審酌對方要求的金額是否合理,做出合理的裁判。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民事開庭時,如果對方回答法官〔願意賠償〕,你不可以〔同意和解〕;你必須〔強調〕拿到〔錢後〕才寫〔和解書,撤銷告訴〕因為你在庭上同意和解,法官會要你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之後就結案;當庭和解並經兩造在和解筆錄簽名後,就會寄送加蓋法院大印的『和解筆錄』,到時就可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名下沒有不動產或薪資所得.到時你〔錢不但拿不到;也不能再告他〕.所以你要告訴法官.〔限對方七日內給錢否則就請法官判決〕;法官若說你若不接受〔讓他判會更少〕,你千萬別被嚇唬,少拿一點讓被告負刑事責任.總比讓被告消遙法外又完全拿不到錢.來得好.這你自己決定,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產.最好私下和解,〔如果他沒有在公司領薪水的話〕,法官沒收到你的和解書後,就會寄判決書給你,過一個月就會寄〔判決證明書〕給你;到時你拿這兩張證明.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寫狀紙〕並繳強制執行費用〔大約一仟元以上.這是我猜的,因為用我的金額比較,用換算的〕;法院會寄信通知你查封對方財產日期,查封對方財產之後,你會收到繳納鑑定費〔壹仟元左右〕,然後你就〔再寫〔狀紙〕;請法院拍賣查封的財產〕.2008-03-0414:54:25補充:我也是進行到〔聲請強制執行〕這裡,時間是將近兩年.都還沒有獲得賠償,法院也一直沒有寄詢價給我.鑑定己經半年了.還不將被告財產拍賣.我借錢的醫療費用.還要支付利息.因為留有傷後後遺症.也都無法工作償還.現在因欠銀行錢,戶藉遷到戶政事務所.我到勞工局找工作,勞工局說要我把戶藉遷出戶政事務才能受理.我到到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竟然只因嫁出的姐姐有存款.而不受理.當我在剛滿二十歲時.我沒有工作,我爸報所得稅時.不能將我列為〔撫養〕,現在我爸及我要申請〔低收入戶〕就列為計算,而且負債與存款不能抵銷.真是沒天理.2008-03-0414:54:53補充:被告沒錢賠給我,連法院都幫被告.那受害者的權益在那裡?!執政者若有心為民著想.就應請〔立法委員〕修改法令.讓沒錢賠的被告.到原告家裡當傭人.工作抵銷賠償金.這樣才不會縱容〔假窮人〕因為〔沒錢就不用負責任〕,任意為害善良百姓.不用擔心到時要一天到晚跑法院大概三.四個月跑一次,我是地檢署一次.收到起訴書刑事庭1次.在刑事庭同意移交調解.〔若是有私下和解,就寫〔刑事撤回告訴狀〕將和解書附上撤回告訴.2008-03-0414:55:22補充:和解庭2次.收到刑事判決書〔若是沒有和解.不會再開庭〕.民事庭1次.收到民事判決書民事上訴庭1次.收到民事判決書刑事上訴庭2次.收到刑事判決書是簡易判決,只有到二審.2008-03-0414:55:36補充:我的部落格有相關資料.刑事告訴狀http://tw.myblog.yahoo.com/jw!ssZkVU2XRUA8z7_gLac-...民事起訴狀http://tw.myblog.yahoo.com/jw!ssZkVU2XRUA8z7_gLac-...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http://tw.myblog.yahoo.com/jw!ssZkVU2XRUA8z7_gLac-2008-03-0511:48:46補充:並不是所有〔中年婦女〕都不可理諭.小心你媽看到會生氣.2008-03-0714:51:52補充:他的家人一看到這種情形二話不說直接過來打我弟,這一點我可以提告吧!!!&可以告他家人〔傷害罪〕....
法律專業的天空---你在說甚2008-03-0111:02:55補充:雙方責任以車禍鑑定報告為準個人建議最好和解否則為了小事要跑調解委員會警察局地檢署法院二年都不見得有結果誠心建議...
1.現在的法律上面是不是沒有大小車之分,對方一直說我們摩托車要禮讓腳踏車....我記得已經改掉了不是嗎...??A:沒有,只要你有監視器.人證並可以舉發對方違反,因對方是轉彎車未注意左右來車,未讓直線車優先通過,你有絕對優先路權,所以腳踏車違反交通.2.在雙向道當中轉彎車是不是應該禮讓直行車,沒有道理他先轉就要讓他吧....!!A:是的,就算是腳踏車轉彎也必須顧及左右車,必須先禮讓值行車優先通過.3.調解委員會的說如果我們提告每天都還要1000元的什麼金,真有這種事情嗎??A:請你把這條讓調解委員開出證明,調解不成可以第二次再調,在不成就要上法院見.4.如果真的提告是不是兩邊都還需要受罰??調解委員會說都要受罰只是輕跟重而已...A:調不成只有法院見,讓法院幫大加主持公道,當是法院鐵面無私,所以判陪比較重,如果有絕對勝算可以走這條.5.如果要提告要到哪個地方或是哪個行政單位提告?該請律師嗎?這樣告有勝算嗎??A:你可以到法院提告,因為你不懂法律建議要請律師.※補充說明:(一)對方已經夠成為照筆錄,這點你要提出來,明明是用騎過馬路.(二)你弟弟被對方打,請你弟弟驗傷報告,可以提告他傷人,這比起事還嚴重....
撞到有年紀的人管你對不對都馬會輸==我被中年婦人A到後面我還賠他1萬勒上訴是花時間又花精神,盡量在和解聽和解
請來電用說的告訴你你會比較清楚0932361552黃先生
您弟會輸.[1]法律上沒分大小車.所謂情理法.是道義ㄉ問題.[2]您可以申請交通鑑定委員會鑑定責任.[煞車痕有6尺長.以超速ㄌ].[3]沒這回事.[4]您弟要先被開紅單.[5]調解不成立會直接送地檢署偵辦.請律師ㄉ錢省下.考慮與對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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