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處理調解或提告相關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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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一月份國道一號北上中壢休息站附近。當天車開在最外道(第三道)旁邊剛好是中壢交流道出口車道,一台兩節式連結貨車從出口車道超車不及硬從我們車子的右前方超進來(因為他在不超進來就撞到出口槽化線和護欄)結果造成我們擦撞及很大的驚嚇,擦撞到當下他沒停下來,後來副駕駛急忙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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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3-29
1.對方保險理賠稱為「代償債務」,受害人求償法律時效為2年2.聲請調解通常應在事發地轄區中壢(處理肇事的警方轄區)3.調解不成立,依據警方的處理筆錄必須在事發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毀損、肇事逃逸刑責都會成立,問題是人身沒有傷亡就稱為「輕罪不罰(台灣的法律是你自己選的國會議員立的法,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3-29
泰安產物的保險員態度是真的很差!!我車禍被撞到對方說交給保險員處理!!交通初步判斷結果出來~~要談理賠時我打電話打去問賠償事情!!泰安保險員回答說然後呢??態度真是非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