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年底,突然收到一張法院的通知單‧
事由大概就是,我那死去已經5年的老爸,生前跟某家車商買車,還有貸款若干未繳清‧
我爸死的時候我跟弟弟剛好都在軍中(已成年),家裡也沒有大人了(母親早已去世),
當時只有請幾天喪假將一些後事處理完之後,又回軍中盡完應盡的義務‧
年紀還輕、法律常識不足的我們,從來沒想過什麼拋棄繼承、限定繼承之類的事情‧
接到了法院傳單也只好向公司請假到法院了解狀況與接受判決‧
此時的疑點一是,當初買車的時候有保人,
到底車商是需要先向保人求償還是可以直接向繼承人求償?
到了法庭,見到了車商代表‧法官了解狀況後,也對這樣的情形十分感嘆,
還說近期該車商密集向債務人求償,可能是因為新法案要通過的原因‧
但法官對這樣的情形也愛莫能助,只能告訴車商與我們協調並酌予減少追索‧
車商代表人在法庭上予以承諾,只追討8成的車款,並保證不追索利息、違約金等,
並願意後續再與我們協商出最好的結果‧
與弟弟討論過後,感覺車商十分有誠意,就同意車商的說法,另約時間再談‧(錯誤點)
開完庭後就回公司上班,隔天向車商代表人約定協商時間,代表人表示,
已在台北向當初的保人追索並打官司,請我們等待與保人的官司結束再協商‧
我們並不懂相關的規定,只想說既然已找到保人就等待他們的結果‧
過了一個年還是沒有動靜,換弟弟打電話過去了‧
此時還是一個拖字訣‧
過了不知道多久,車商寄來通知單‧單上寫說,當初協商結果已了,
利息、違約金等將向保人追討,而本金"九成"(與事實不符)由我們兄弟分期攤還‧
弟弟十分火大打給那個代表人,他卻說當初並無承諾八成(這點我十分篤定)‧
問過代書的結果,他說開庭結束後,如果一個月內我們沒有異議,就是遵照判決結果‧
回想之後才知道,為何當初車商代表人要這樣拖,時間一拖過,就沒有任何協商空間了‧
好了,該還的錢還是要還,畢竟我們只是小老百姓,還要討工作作頭路‧
但是原本認為可以經過協商將還款降至八成以下,現在卻是九成,而且明顯是被擺了一道‧
走到這各地步的我們,還有任何方式可以抵抗這樣惡劣的做法嗎?
請有學問的各位幫幫忙,也請各位朋友在面臨這樣法律問題的時候,需要謹慎再謹慎‧
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這樣困擾的問題,也先謝謝各位‧
Update:
文谷先生超專業‧
我所說的惡劣只是車商代表在法庭上說一套私下作一套‧
且用拖延的方式拖過協商時間‧
我文中有提到了,的確是我們沒有對這種事抱持著尊重專業的態度‧
事由大概就是,我那死去已經5年的老爸,生前跟某家車商買車,還有貸款若干未繳清‧
我爸死的時候我跟弟弟剛好都在軍中(已成年),家裡也沒有大人了(母親早已去世),
當時只有請幾天喪假將一些後事處理完之後,又回軍中盡完應盡的義務‧
年紀還輕、法律常識不足的我們,從來沒想過什麼拋棄繼承、限定繼承之類的事情‧
接到了法院傳單也只好向公司請假到法院了解狀況與接受判決‧
此時的疑點一是,當初買車的時候有保人,
到底車商是需要先向保人求償還是可以直接向繼承人求償?
到了法庭,見到了車商代表‧法官了解狀況後,也對這樣的情形十分感嘆,
還說近期該車商密集向債務人求償,可能是因為新法案要通過的原因‧
但法官對這樣的情形也愛莫能助,只能告訴車商與我們協調並酌予減少追索‧
車商代表人在法庭上予以承諾,只追討8成的車款,並保證不追索利息、違約金等,
並願意後續再與我們協商出最好的結果‧
與弟弟討論過後,感覺車商十分有誠意,就同意車商的說法,另約時間再談‧(錯誤點)
開完庭後就回公司上班,隔天向車商代表人約定協商時間,代表人表示,
已在台北向當初的保人追索並打官司,請我們等待與保人的官司結束再協商‧
我們並不懂相關的規定,只想說既然已找到保人就等待他們的結果‧
過了一個年還是沒有動靜,換弟弟打電話過去了‧
此時還是一個拖字訣‧
過了不知道多久,車商寄來通知單‧單上寫說,當初協商結果已了,
利息、違約金等將向保人追討,而本金"九成"(與事實不符)由我們兄弟分期攤還‧
弟弟十分火大打給那個代表人,他卻說當初並無承諾八成(這點我十分篤定)‧
問過代書的結果,他說開庭結束後,如果一個月內我們沒有異議,就是遵照判決結果‧
回想之後才知道,為何當初車商代表人要這樣拖,時間一拖過,就沒有任何協商空間了‧
好了,該還的錢還是要還,畢竟我們只是小老百姓,還要討工作作頭路‧
但是原本認為可以經過協商將還款降至八成以下,現在卻是九成,而且明顯是被擺了一道‧
走到這各地步的我們,還有任何方式可以抵抗這樣惡劣的做法嗎?
請有學問的各位幫幫忙,也請各位朋友在面臨這樣法律問題的時候,需要謹慎再謹慎‧
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這樣困擾的問題,也先謝謝各位‧
Update:
文谷先生超專業‧
我所說的惡劣只是車商代表在法庭上說一套私下作一套‧
且用拖延的方式拖過協商時間‧
我文中有提到了,的確是我們沒有對這種事抱持著尊重專業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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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直接向連帶保證人求償,也可以直接向繼承人求償。
「還說近期該車商密集向債務人求償,可能是因為新法案要通過的原因」
因「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這條規定,許多內行的債權人都急於將「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轉變成「於繼承開始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
「與弟弟討論過後,感覺車商十分有誠意,就同意車商的說法,另約時間再談」最後法院做成什麼樣的判決?
「過了不知道多久,車商寄來通知單‧單上寫說,當初協商結果已了,利息、違約金等將向保人追討,而本金"九成"(與事實不符)由我們兄弟分期攤還」
我在懷疑,債權人為什麼會這麼輕易的就放過連帶保證人的債務責任?這裡面有隱含著許多疑慮!建議您務必去了解!還有,您也必須知道,當本金一經清償,債權人就不得再請求費用及利息!
「但是原本認為可以經過協商將還款降至八成以下,現在卻是九成,而且明顯是被擺了一道‧走到這各地步的我們,還有任何方式可以抵抗這樣惡劣的做法嗎?」
所謂「惡劣的做法」這只是您主觀的感覺,對方僅是運用專業技巧而已。
一般人都不懂得尊重專業,更不思考藉助專業,您看在這知識+的版面上,大多數人都以為各地各機關單位都有義工提供免費服務,去找他們求助就能解決問題,其實各地各機關單位的義工雖然都是出於善意,服務也非常熱誠,但卻未必能滿足當事人的真正需求!您當時若有協商專家協助,結果情狀一定不一樣!
如今,僅能建議您去了解債權人為什麼會這麼輕易的就放過連帶保證人的債務責任,再另作整體規劃!
不要亂聽代書或一般假會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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