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敝姓無,許久以前發生了一謝事情至今仍舊讓我無法停止思考,偶爾還讓我輾轉難眠,這問題讓我徹夜難眠,盼望高人出面指導相助.事情是這樣的,無小在剛入伍期前,和黃先生是好朋友,入伍不久後,時常與就讀大學的黃先生見面,常去黃先生家裡作客喝酒,也藉此認識了她的室友,張先生,時常的見面飲酒,讓我與張先生成為不錯的朋友,交友不深,但當時張先生急需使用機車代步,他也有意向我購買我的機車,但是他的打工錢不多,我也好心的給他方便,車賣他,錢事後再慢慢跟他收,當時並沒有想太多,所以沒有寫借據也無法證明車是賣給他.八個月過去了,我也退伍了,退伍之後半年左右,她不但沒有給我半毛錢,使用期間不但不把我的車看成是屬於我的東西(車款沒付)也沒有用心的再保養,更離譜的是,我退退伍後他出了車禍,就把車直接丟在我常去的車行,一通電話一張便條都沒有留的就走了,過了三個月事後才打通電話跟我說車子壞掉在車行裡面,我去看了之後我下了一跳,可以壞掉的東西都壞得差不多了,我估了估價單一萬一.在這之間我有去找過黃先生,但是她是個懶散的人,並沒有很積極的處理這件事,事後,又因為我與黃先生的前女朋友交往一事,與黃先生鬧翻,從此不連絡,半年後,我想回去找他們要回我留在它們宿舍裡的東西,在我們認識期間我有兩把吉他(一把貝黃先生在樂器行弄丟了),一台PS2,一套電腦音響想要像它們要回,後來有事著要聯絡它們宿舍,另外一位室友不想介入這些問題所以也沒有要幫我們解決的意思,黃與張先生擺明著擺爛,黃先生這邊我要不到吉他(沒弄丟的那把)也要不到ps2,也沒有辦法聯絡到她(但是我知道他們的宿舍地址),張先生那邊沒有辦法要到車前,車已經被環保局拖走了也沒有辦法聯絡上要到音響,(她已經搬離開宿舍,工作的地方也沒做了,事著想要詢問到他學校名稱)請問有類似經驗的人,如果我想要要回我的音響及他跟車錢,有沒有好的方法,已經不要管棚布朋友的事了...如果能要回來要勇甚麼方法比較妥當!或者我有辦法選擇法律途徑嗎?我會不會所謂的證據不足...還是我就破門而入搶她個精光?請高人幫忙解決我的苦思
朋友吵架侵占歸還法律證物處理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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