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老闆借車結果車被偷了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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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朋友他妹分發到台中的某間大學,昨天我朋友跟他老闆借貨車幫他妹般東西到宿舍去,因為太晚了就睡那邊車則停在宿舍附近,結果今天找上發現車不見了(已到警局備案了),他老闆說那是6年車要我朋友賠25萬,可是他還是學生而且要畢業當兵了,就算一個月給他5000也要賠4年啊!!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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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07-09-13
依民法第464條(使用借貸之定義)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第468條(借用人之保管義務)借用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借用物。借用人違反前項義務,致借用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
Kama avatarKama2007-09-13
會不會是他老闆偷了...........有可能喔我有1個例子說給你聽:朋友的弟弟跟我借機車,我行照駕照放在車上結果朋友的弟弟回來把車還給我第2天......................我的車子掉了怎麼掉的捏原來跟我借機車的時候,居心不良的自己去多打1副鑰匙至於後來怎被我發現的就不多說了只能說:朋友是忠的,他弟弟是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