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清償債務可否扣留薪資行使留置權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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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員工因連續曠職3日遭開除但之前因個人疏忽撞壞公司貨車並已簽立賠償同意書但尚未清償請問公司可否寄發存證信函聲明扣留薪資行使留置權?謝謝各位提供意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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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13-03-15
hi,發問者您好:薪資屬於勞務所得,依照勞動基準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對於薪資,沒有所謂的"留置權",請依法辦事,準時發出薪資給這個被開除的員工。既然被開除的員工已經簽了賠償同意書,如果到時候不願意拿錢賠給公司,公司以提告民事求償的方式就好�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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