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arolo: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銷毀最沒爭議 賣來給國庫賺錢? 那好阿 12/14 20:06
→ Barolo: 請問該賣多少錢? 便宜賣?我說你圖利 否則憑甚麼便宜他? 12/14 20:06
→ Barolo: 競標? 那若一直流標咧? 公務人員又不是吃飽太閒 玩這幹麼 12/14 20:07
→ Barolo: 除了流標外 那綁標咧? 更別提法上本來就規定銷毀了 12/14 20:07
→ Barolo: 你有異議 先去修法阿 等中了才來哭爹喊娘的 都幾歲人了 12/14 20:0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6/990326/
沒有不能拍賣,誰叫車主戶籍在台北
也不用到修法,行政機關訂的辦法而己
什麼銷毀最沒爭議都是假的
看到有錢人吃鱉就爽才是真的
像我早上看到一台馬三他弟被拖走時也很爽
大GAY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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