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壓的乾淨俐落才是正解,法律上一點含扣的空間都沒有。
1.用「報廢車輛」名議進口並完稅,沒有做安審,想領牌也是很困難。
2.沒有臨時牌就直接掛其他車子的牌上路。
3.法律上是報廢車輛,也不去做安審,所以零件在法律上也是不合格的,
政府出面拍賣「零件」等於是宣告以後這樣做是合法的。
4.所以只能以廢五金方式拍賣,就是壓到爛、壓到不能用的意思。
5.用廢五金名義進口整車或單一零件,然後拆東西拿去賣,那是私人行為,
政府可以抓的。
※ 引述《Yijhen0525 (深雪)》之銘言:
: 藍寶堅尼就這樣拆了,我也覺得可惜
: 但今天我有看到推文
: 有人說:
: 藍寶堅尼的銷毀是必要的
: 因為如果用整車拍賣的方式
: 那這樣以後就會有很多人用這種方式洗白
: 違法進口,然後再透過拍賣來洗白車輛
: 台灣的法律就等於不存在了
: 所以藍寶堅尼必須銷毀,特例一開就沒完沒了
: 但這麼貴的車子
: 難道除了解體外,就沒有別的方式可以達到行政罰的目的嗎?
: 就算要拆,零件拆一拆賣掉,收入全部充公這樣也行啊
: 難道沒有比解體更好的方式處理這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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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報廢車輛」名議進口並完稅,沒有做安審,想領牌也是很困難。
2.沒有臨時牌就直接掛其他車子的牌上路。
3.法律上是報廢車輛,也不去做安審,所以零件在法律上也是不合格的,
政府出面拍賣「零件」等於是宣告以後這樣做是合法的。
4.所以只能以廢五金方式拍賣,就是壓到爛、壓到不能用的意思。
5.用廢五金名義進口整車或單一零件,然後拆東西拿去賣,那是私人行為,
政府可以抓的。
※ 引述《Yijhen0525 (深雪)》之銘言:
: 藍寶堅尼就這樣拆了,我也覺得可惜
: 但今天我有看到推文
: 有人說:
: 藍寶堅尼的銷毀是必要的
: 因為如果用整車拍賣的方式
: 那這樣以後就會有很多人用這種方式洗白
: 違法進口,然後再透過拍賣來洗白車輛
: 台灣的法律就等於不存在了
: 所以藍寶堅尼必須銷毀,特例一開就沒完沒了
: 但這麼貴的車子
: 難道除了解體外,就沒有別的方式可以達到行政罰的目的嗎?
: 就算要拆,零件拆一拆賣掉,收入全部充公這樣也行啊
: 難道沒有比解體更好的方式處理這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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