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孕婦上星期日晚上騎機車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我這邊是副幹道閃紅燈,對方開車是主幹道閃黃燈,我經過路口有減速左右看沒有車才騎過去的,結果卻被對方撞飛,我老公當時開車跟在我的後面所以他有目擊到車禍的一切,對方的車當時開很快沒煞車直接撞上我,後來我住院住了5天這段期間對方都已工作繁忙不願出面協談,後來我老公真的氣不過一直打電話給他才來醫院看我們,我們本來計畫昨天要結婚的,結果卻因為這樣延時了,我現在也還在醫院實習,也因為這樣都停實習了,對方只願意用汽車的強自險賠我們的住院費院,而我們的機車,婚禮,學業等損失都不願意賠,我們也沒有要求很多,只要他賠我們的損失這樣很過分嗎?所以我們打算提告告他過失傷害,這樣我們告的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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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當時車禍到醫院時就昏迷了,所以還沒去做筆錄,星期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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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當時車禍到醫院時就昏迷了,所以還沒去做筆錄,星期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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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分唒儂后俾匋
調解委員可以幫助你們以雙方都接受達到解決
如果不滿意..其實你可以不必理會直接上訴
只勝敗率是個問題監視器證人筆錄警方
都是很重要的參考數據
如果說對方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好那這樣的和解我相信多說也無益
建議可以詢問警方的意見(你們那邊的)
至於苗栗人袒護不敢說沒有(我自己就是苗栗人)
要看他的關西及人脈.還有警察的辦案態度(你應該可以察覺)
你是在南苗?還是北苗?
大部分苗栗的警察我覺得算不錯(我遇到的)
苗栗三義的態度不好
還有官司費用建議到事務所詢問會比較好
價格不一定喔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
閃紅燈應暫停禮讓閃黃燈先行,我方可能按照路權被判定為主因
我經過路口有減速左右看沒有車才騎過去的,
對方可能有路口未減速、未注意次因,也可能沒有
結果卻被對方撞飛,我老公當時開車跟在我的後面所以他有目擊到車禍的一切,對方的車當時開很快沒煞車直接撞上我,
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各說各話
但是我方還是仍然肇事主因
後來我住院住了5天
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你的其他保險
這段期間對方都已工作繁忙不願出面協談,後來我老公真的氣不過一直打電話給他才來醫院看我們,我們本來計畫昨天要結婚的,結果卻因為這樣延時了,我現在也還在醫院實習,也因為這樣都停實習了,對方只願意用汽車的強自險賠我們的住院費院,而我們的機車,婚禮,學業等損失都不願意賠,我們也沒有要求很多,只要他賠我們的損失這樣很過分嗎?
按照責任比例理賠
多錯多陪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所以我們打算提告告他過失傷害,這樣我們告的贏嗎?
你有受傷,對方有責任,會成立
但是對於讓你多拿點錢,未必有幫助
因為我當時車禍到醫院時就昏迷了,所以
對方是肇事次因
你求償的金額....將會被打折
你只剩提告過失傷害能逼對方多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