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朋友發生了一件車禍,他開著汽車慢慢的直行在兩線道上,由於當時是上班時間,車潮非常擁擠,只能緩慢前進.突然砰的一聲,左後方的車門被撞到了,結果下車查看才發現,左邊巷子衝出來一位騎著機車的婦女想要從左後側插到右側車道,結果不慎撞上朋友的汽車.由於車速並沒有太快,是個小擦撞,但是流了不少血,基於道義問題,現場有警察見證之下,我朋友先送他去附近的榮總醫院,到了醫院才發現,那位婦女穿著拖鞋跌倒,硬生生的把腳指頭的小指頭與無名指切下來了,現場也找不到指頭跑哪裡去了.事後~他們要求我朋友賠償幾十萬,請問,這場車禍我朋友需要負任何事後賠償責任嗎?他根本沒有撞對方,而是對方撞上他車子的左後側車門...難道機車撞汽車還是必須由汽車負責嗎?
機車撞汽車的車禍一定是汽車的錯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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