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3月27號發生了一個與a人發生了交通事故我是左轉進入巷子,a人是直行。因為藍色小貨車檔住了小弟的視線,並沒有看到他騎過來的摩托車,因為他騎很的快(50~60左右)我就被他撞了,事後有跟a人談到賠償部份,他說不是錢的問題。我想傷口也只有一個大母指的大小。以為他真的不是為了錢,只是想要申請一些保險,才請交警來弄了一個交通事故鑑定書。(是他報案)昨天接到了派出所打來電話,對方提告了小弟“過失傷害”。員警希望我們私下合解。那小弟就打電話給的a人了,a人說初步估價是七千塊和解,小弟受了很大的心理打擊!因為那天的事故,小弟被開了一張六百塊的罰單“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但是被撞的是小弟,修機車也用了兩千多(換外殼和油箱漏了)這樣如果進入到法律程序。小弟會不會罰得比七千塊還要多,因為負擔不起來加上有點被恐嚇的感覺。所以各位大大給一個意見,多多感謝!...Showmore
機車擦撞事件(不好意思點數只剩15點)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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