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與汽車相撞.
當時我行駛機車道(主線)時速約55(以下)當地限速50,突然到右方有條巷子口此時汽車行駛出來,(已經佔用道機車道約五分之四)當下我反應不及(剩一台機車距離)撞上無煞車痕.
機車龍頭幾乎全毀,前剎跑掉,前剎車漏油,前殼全裂,土除等...
對方左保險桿破裂
(!!!!)目前對方說我車速過快要去調監視器還說是我去撞他,說他已經在那邊等來車轉彎...
我後續該有什麼必要的動作去做嗎....滿18的幾個月的第一次車禍不知道怎麼處理 請懂法律的網友們幫幫我: ( 對方好像沒有要陪我的意思: (
已更新項目:
to小雨: 不是十字入口她是要轉彎 那沒打方向燈我也不知道他要轉哪一邊. 我是主線道他事我右手方巷子口
有報警
筆錄時我不在他旁邊沒有聽他警察說什麼
我有受傷 有去開驗傷單
筆錄時 我40-50
沒說他要轉彎 但他一定只能轉彎@@" 雙黃線好像有斷可以讓他轉
2 個已更新項目:
小雨謝謝你!! 可以發問一小段嗎><"
就是我的安全帽外套鞋子都破損 金額1萬左右 此費用也可像開車者要嗎...
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可以請求之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兩種。所謂財產上的損害,是指因車禍後,被害人所受到的財產上之損失;反之,非財產上之損害則是指被害人因車禍所造成的精神方面的損失(及慰撫金)。針對此兩部分之損害,被害人皆可以對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這段是你補充的 我有點不懂...>"
3 個已更新項目:
若我要他賠償此部分也是跟車損驗傷單賠償一起說的嗎...
回答的真的很詳細欸QAQ 雅虎點數無法像你述說我對你的感謝QAQ (在此一鞠躬QAQ
當時我行駛機車道(主線)時速約55(以下)當地限速50,突然到右方有條巷子口此時汽車行駛出來,(已經佔用道機車道約五分之四)當下我反應不及(剩一台機車距離)撞上無煞車痕.
機車龍頭幾乎全毀,前剎跑掉,前剎車漏油,前殼全裂,土除等...
對方左保險桿破裂
(!!!!)目前對方說我車速過快要去調監視器還說是我去撞他,說他已經在那邊等來車轉彎...
我後續該有什麼必要的動作去做嗎....滿18的幾個月的第一次車禍不知道怎麼處理 請懂法律的網友們幫幫我: ( 對方好像沒有要陪我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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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小雨: 不是十字入口她是要轉彎 那沒打方向燈我也不知道他要轉哪一邊. 我是主線道他事我右手方巷子口
有報警
筆錄時我不在他旁邊沒有聽他警察說什麼
我有受傷 有去開驗傷單
筆錄時 我40-50
沒說他要轉彎 但他一定只能轉彎@@" 雙黃線好像有斷可以讓他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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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謝謝你!! 可以發問一小段嗎><"
就是我的安全帽外套鞋子都破損 金額1萬左右 此費用也可像開車者要嗎...
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可以請求之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兩種。所謂財產上的損害,是指因車禍後,被害人所受到的財產上之損失;反之,非財產上之損害則是指被害人因車禍所造成的精神方面的損失(及慰撫金)。針對此兩部分之損害,被害人皆可以對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這段是你補充的 我有點不懂...>"
3 個已更新項目:
若我要他賠償此部分也是跟車損驗傷單賠償一起說的嗎...
回答的真的很詳細欸QAQ 雅虎點數無法像你述說我對你的感謝QAQ (在此一鞠躬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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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報警?
筆錄 他有說他要等轉彎?
你有受傷嗎?
你做筆錄有說你時速55?
你做筆錄有說他要轉彎嗎?
我想知道這些才有辦法回答你
2012-10-26 22:48:10 補充:
當時我行駛機車道(主線)時速約55(以下)當地限速50,突然到右方有條巷子口此時汽車行駛出來,(已經佔用道機車道約五分之四)當下我反應不及(剩一台機車距離)撞上無煞車痕.
1.所以你沒有超速 筆錄40~50
他是忽然間衝出來
那他一定要轉彎
2.目前對方說我車速過快要去調監視器還說是我去撞他,說他已經在那邊等來車轉彎...
一.你說你已經沒有超速哩 所以不用理他 給他調監視器 你撞他沒錯
可是他要轉彎 所以 你主幹道 他是支線巷道
你可以跟他說 支線幹道不管巷口 或是 小路 主幹道為優先幹道 所以他要禮讓
並注意來車 本身主幹道車速就比較快 所以他要注意 (他並沒有注意到你 )
就已經構成 因要注意 而未注意 你也是沒注意 所已來不及反應 雙方都有錯
二.在來 支線巷道本要禮讓主線幹道先行 所以他也沒禮讓所以 他錯比較多
3.
如果警方未出錯,關鍵可能在於該路口並未劃分幹支道。如未劃分幹支道,你確定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4.所以有初步鑑定雙方路線圖 跟口供 照片 免費滴
跟你當初報警處理得分局 申請 有圖 有路線 確保安全安心 也不用跟他吵
給他 鬧 不用怕
5機車龍頭幾乎全毀,前剎跑掉,前剎車漏油,前殼全裂,土除等...
對方左保險桿破裂
一.你可你賠他 他陪你 叫他出保險 或是個賠個自低 這是比較不想要鬧下去
二.如果你沒錯滴話 你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機車修理錢 要收據喔 跟 醫藥費要開證明跟收據
三.如果他還理直氣壯 要告你 那你可以告他 過失傷害
a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 !!!!!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他轉彎車為讓直行車 你又幹道 你有絕對路權
你一定不用怕他
第一 絕對路權 他一定要讓你先行 他又轉彎車為讓直行車
所以他是主要肇事原因 但可能你做筆錄有些 講到對你不利你譬如講說你沒注意到 他就忽然間出來 你就是應注為而為注意 為次原因
所以可能 他主原因70趴 你30趴 那也可能他100趴 你0趴
所以放心你不用理他 一樣叫他賠 不難給他告
法律 告訴人乃敗訴者很多 所以給他告
2012-10-26 22:49:58 補充:
總結論
A.關鍵可能在於該路口並未劃分幹支道。如未劃分幹支道,你確要確定轉彎車未
讓直行車先行。
B.
如有劃分幹支道,以幹道為優先,未劃分幹支道,行車至路口,應先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再行通行,如自身是轉彎車,遇有直行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C在車禍事故中,雙方筆錄與現場圖,即是明證,這兩樣文件都是當事人親自簽名的,即是雙方的自白。發生車禍事故很多當事人對交通規則一知半解,總是認為自己對,想要強調對方錯,往往做出了不利於己的筆錄,而不自知。
2012-10-26 22:53:07 補充:
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可以請求之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兩種。所謂財產上的損害,是指因車禍後,被害人所受到的財產上之損失;反之,非財產上之損害則是指被害人因車禍所造成的精神方面的損失(及慰撫金)。針對此兩部分之損害,被害人皆可以對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2012-10-26 22:53:35 補充:
根據民法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因此,除了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外,被害人仍可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因車禍受傷導致其精神方面痛苦之慰撫金
2012-10-26 22:54:16 補充:
根據民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因此,被害人所得請求的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其範圍包括因車禍所減少之收入,例如其因車禍導致無法上班的薪資;及增加
2012-10-26 22:55:09 補充:
被害人實際「財產」受到侵害所造成的損失;因此如被害人之財產亦因車禍而造成損失,例如車被撞壞,或身上的衣物有毀損,皆可另外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之規定請求賠償。
2012-10-26 22:56:25 補充:
注意那邊有下文
2012-10-26 22:56:55 補充:
意見那邊寫錯
2012-10-26 22:58:52 補充:
車禍受傷,被害人如果無法在第一時間與加害人達成民事和解,就會考慮以刑逼民的訴訟策略。由於車禍係屬交通意外事故,肇事者會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的刑責,因此被害人在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通常不會直接以民事訴訟的方式求償,而是透過刑事告訴的手段,迫使加害人必須面對車禍損害所應負起的肇事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及刑事過失傷害責任)。被害人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原可直接透過
2012-10-26 23:07:03 補充:
我車禍處理很多件 但是我不是律師 我只是讀過法律
大多談和解就解決哩
最好還是別上法院比較好
但你絕對穩贏的
除非社會黑暗 官商勾結囉 最好對方不要這門有權有勢
2012-10-26 23:07:53 補充:
年輕人剛騎機車 還是奉勸你 多注意左右 後方 巷道 要注意 別直直衝 很容易就被撞 尤其你這種例子 很多 命一條 你還年輕 不是撞別人 式防人家撞你
很多學生 年輕人都沒在注意怕低 遇到一個甩尾的
年紀輕輕躺病床一輩子 或是 消失在這世界 想後悔都來不急哩
所以別鐵齒不會 只是還沒遇到 人家也說的對 多撞幾次就學會哩
但撞一次就消失了那連撞幾次都沒機會哩 還是多注意
2012-10-26 23:13:19 補充:
現在路上危險多 還好你這小事情 如果遇到 阿婆 阿公
撞上哩 你事情就大條哩 除非你家要很有錢
而且剛騎車 都很高興 但機率100之90都是剛騎車年輕人 新生 滿18 載撞車滴
不難就是已經 賣鴨蛋去哩 多注意囉 希望那些對你有幫助
撞上哩 又麻煩事情一堆 你家人 跟你也煩惱 擔心 除非你家永遠都請律師
就算不注意也別傻傻騎車直直衝 撞到老灰ㄚ 你就好完哩 尤其現在一堆詐騙 故意給你撞滴
2012-10-31 19:24:59 補充:
對 車損跟驗傷收據 醫院收據 都一起要求他賠償
那句話 財產方面是車損 難後 非財產方面是 人體傷害 受傷 或是 有的人出車禍因為這樣驚嚇過度 變神經病 請求賠償 一並賠償
一個是物品 一個是人身 了解嗎 包括你工作 休幾天 多少錢 只要公司有辦法開證明 你也可以要求他賠償 但會變很多事情要去跑 去聲請
所以 你可以開立所有收據 要大醫院 跟你車禍所受傷跟車損的收據機車行開收據
都可以去跟他要
2012-10-31 19:25:09 補充:
如果他還賴皮 那給她賴 但和解兩次不成一樣 送法院
兩次機會 千萬別私下和解
第一次一訂講不成和解 一格不想陪 不認錯 一格無奈 不知怎辦
那篇耙文已經解是這樣哩 那就給他慢慢玩 看他閒閒 還是你英英美代子等他
他會認輸滴
別去偷機 把另外都加進去 你這樣被告會書 等等變詐騙集團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c
建議還是先去請教專業的律師意見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
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1.你的車速55公里以下,該路段限速50公里,這部份你已經違規超速了,一般而言超速是超過10公里才會取締違規的,但是發生車禍時就算超速1公里而已,警方也會一職權舉發依張違規超速的罰單給你.
2.你並未說明你的行車方向,我就你所敘述你應該市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所以,依據目前的車禍處理方式是以路權優先為原則,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所以在肇事責任部分,對方的肇責較大一些,相對的你的肇責較小,如果由保險公司處理也是以這個原則來做理賠,對方跟你的責任大概為7比3或是6比4的比例來做處理.
3.另外你沒有提到你自身是否有受傷,如果你有受傷,就算對方不處理,你可以檢具醫院的驗傷單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如果提出告訴對方不可能不做處理的.
但是如果你沒有受傷,建議你向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由調解委員會作和解事宜的協調,而且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資料如果遇到訴訟(提出告訴)時,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對方經調解委員會通知還是不願出面處理,你再向警方提出毀損告訴,一樣是6個月內提出喔!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基本上有報警處理的話對你也會比較有保障
另外我推薦一個免費的法律諮詢網站給你 他有線上24h律師 可以在那裏解決
您的疑難雜症 比起在知識+ 詢問還來的快唷 效果相當不錯 重點是 免費的唷
像我有任何法律問題 我都是上那個網站去詢問 很快就得到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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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優 大力推薦給你 希望有幫助到你
祝您早日解決疑難雜症的問題唷 ^^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