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輛的責任歸屬??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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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騎車要出我家巷口時因為路口停了一輛大貨車所以我必須要把車頭騎超過白線我才能看到我的左邊有沒有來車~~我騎到貨車前時我有從車子的擋風玻璃看到我車所以我就又往另一邊看當我還沒回過頭的時候就有一輛機車撞到我了(他市我的左方來車)(但是不市我在擋風玻璃看出去的那輛)然後我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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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09-10-09
看完後個人覺得肇事主因是大貨車違規停車才會導致你機車需騎過白線,你則為次因未依路線行駛,而對方如是在正常路線行駛又有辦法舉證因大貨車停的位置導致於無法判斷是否有車輛出入,那就有可能會判無肇事責任,就算有也只不過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也是次因,至於未帶安全帽也只是行政處分,�
Gary avatarGary2009-10-05
*巷口10公尺內不得停放車輛.違者應負連帶責任.對於責任歸屬有爭議.事故發生30日後至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表(免費).或縣市車鑑會(3000).仍不服再向覆議會或警大.交大申請鑑定(翻盤機率不大).*5日內辦理出險.醫療部份可由我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給付如下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