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程序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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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汽車報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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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0-12-28
一、應備文件: 1.車主之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  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行車執照。 3.原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4.號牌(汽車2面、機車1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2面;如遺失者應先向警方報案,並持警方報案證明)。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單位汽、機車車輛異動窗口辦理。三、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3.報廢之車輛,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申領牌照使用。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5.汽、機車申請報廢登記後,可利用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辦理回收;報廢車輛交非法回收商或未回收,如再違規使用,違規、稅費皆歸責於原汽車所有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