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左轉機車直行發生車禍了~~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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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的地方是十字路口,
我開車已進入對方機車道上,已轉進巷子口,此時肇事者從機車道直行撞到右後車門,此時對方說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要求我賠償他機車損失及身體擦傷醫藥費,請問真的是我的責任比較大嗎!?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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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6-1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車禍的地方是十字路口,
我開車已進入對方機車道上,已轉進巷子口,此時肇事者從機車道直行撞到右後車門,此時對方說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要求我賠償他機車損失及身體擦傷醫藥費,請問真的是我的責任比較大嗎!?
依您陳述來看,該路口應該是屬無交通號誌,所以我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路權的優先順序,提供給您參考:
1.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簡單為您說明,幹、支線道的區分,如下:
交岔路口若設有閃光紅燈或「讓」、「停」等標誌或地面上有倒三角「▽」標線之道路為支線道;
設有閃光黃燈或未設上述相關標誌、標線道路則為幹線道。
2.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
2.多線道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4.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6-11
很抱歉
你還是肇事主因
對方為肇事次因
對方有受傷.....
你是挨打的一方...
Isla avatarIsla2011-06-13
這要看當時你們有請交通警察.來劃現場圖和製作筆錄.如果有.就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後.拿事故單據和駕照.到交通大隊申請事故處理初步分析表.來看雙方責任比重.如果當初沒有請警方處理.就只能自行和解.或到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他撞你右後車門.責任不會全部在你.若對方有受傷.可能需要付一些錢.來和對方和解!或有保車險.也可請保險公司處理.除非可調到現場監視畫面.或找到現場人證.才有可能全身而退!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6-14
需要判斷撞擊點~
如果是撞上您的右後方可能代表著您車身已經轉彎過半了~
那就可能是機車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是沒錯~但是還是要看怎麼撞~如何撞~
如果有備案~請調解委員會看看吧(小弟經驗是沒用...3分鐘調解一案..)
你可能還是要負擔一些賠償但是絕對不是機車說的算~~~
Susan avatarSusan2011-06-13
是要讓直行車先行,沒有讓出安全距離,你轉彎中,當然是撞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