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險有這樣理賠的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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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09-12-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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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汽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有問題請教各位專家本人汽車一旦發生事故時-就是汽車和機車擦撞機車騎士腳有骨折和骨頭有輕微的裂縫需開刀住院3~4天目前雙方尚在談論協調賠償事宜處理中想請教各位專家我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額是傷害醫療最高20萬殘廢最高150萬死亡150萬的基本險那麼在協調的過程中對方因為車禍有受傷會有醫療費用產生請問這樣是否我的投保傷害醫療最高20萬可適用可以請保險公司代為出面處理理賠呢如果可以那麼請教要準備什麼樣的證明和收據處理的時間差不多是多久會有結果請各位專家協助處理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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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at 2009-12-30T11:32
強制險的理賠額度與項目,所有投保車輛不論車型都完全一致。在此無庸討論!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財損部份[修車費用]:也不在理賠範圍。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況且受傷被害人"原本就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項ˋ同額的理賠。假設本案最終證實你有肇責,若你只想用[強制險理賠],這等於沒賠分文,任何被害人或家屬,應該都不可能接受這種理賠方式。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只要有警方到場的處理的交通事故,對現場的跡證都會做好蒐證程序,雙方車輛受損部位的照片ˋ現場地形ˋ地物ˋ道路寬長ˋ撞擊點ˋ落土點[第一撞擊點]ˋ煞車痕ˋ刮地痕ˋ拖地痕ˋ散落物ˋ血跡ˋ時間ˋ天氣~~等等,都會作成警訊資料,所以不用擔心。正確的作法如下: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開價多少是被害人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依肇事比率分攤]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一: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以醫療收據為憑。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二: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三:非財產上之損害[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申請強制險理賠的必備文件,和理賠項目ˋ額度~等相關規定。詳見以下網址內容說明:http://www.trvsa.org.tw/4-1.htm...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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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09-12-29T03:1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ttp://migre.me/qCszp?c...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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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09-12-29T12:53
你的車子若只保強制險,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是不會代替你出面協調的。強制險不是什麼都能賠,雖然上面那位列了一大堆零零總總的,那是強制險的給付項目,但請記住強制險是採實支實付,對造要提出到健保醫療院所就診的診斷證明書及醫療收據,並且不是單據上面的金額全賠,那要給理賠員算才清楚,不是混那行的,你完全沒辦法搞得懂他們是怎麼核算金額的,不是上面列的項目就賠,還要符合可賠的標準。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打電話到你的強制險公司詢問承辦的理賠員是誰,向他請教強制險要收什麼資料,到時你在談判時,先請對造把所有的單據先影印給你,你在去請理賠員幫你抓金額,抓出的金額,就是這次案件強制險能賠出的金額了,可以讓你心裡有個底,到時候談判時可當作籌碼來用。交通事故的處理,不是三言兩語就講得清的,建議你可以到產險公司去請教理賠員--注意,是產險不是壽險,他們都是專家,會給你正確且免費的處理意見的。...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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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09-12-27T20:55
保險公司不會出面代為協調處裡除非你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警察有一張交通事故的單子雙方各一張就是要交給保險公司辦出險的(事故五日內)醫療費對方可以自己跟保險公司申請你應該煩惱的是過失傷害的刑責與精神慰問金的部份這部份會依據肇事責任主因/次因而有不同價碼要看對方如何開價才肯簽和解書...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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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09-12-28T15:57
醫療給付: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三、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四、看護費用: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一、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二、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三萬元為限。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六、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殘廢給付: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其殘廢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殘廢等級及開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第一項各等級殘廢程度之給付標準如下:一、第一等級: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二、第二等級:新臺幣一百二十五萬元。三、第三等級:新臺幣一百零五萬元。四、第四等級:新臺幣九十二萬元。五、第五等級:新臺幣八十萬元。六、第六等級:新臺幣六十八萬元。七、第七等級:新臺幣五十五萬元。八、第八等級: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九、第九等級:新臺幣三十五萬元。十、第十等級:新臺幣二十八萬元。十一、第十一等級:新臺幣二十萬元。十二、第十二等級:新臺幣十三萬元。十三、第十三等級:新臺幣八萬元。十四、第十四等級:新臺幣五萬元。十五、第十五等級:新臺幣四萬元金管會3日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新給付標準」已於本月實施,保戶可拿到更多的病房、看護、膳食費保險給付。圖片參考:http://mag.udn.com/magimages/43/PROJ_ARTICLE/328_3...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說,新給付標準不僅提高病房費差額、看護費用、膳食費等保險給付,也擴大殘障升等範圍,以加強保戶權益。吳崇權說,國人生活水準提高,民眾希望受傷時可以得到更妥善的照顧,無論病房、看護的水準都該提升;現在醫院也引進許多新式醫療器材,並調高診斷費用,因此金管會提高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給付,讓國人能享受較好的醫療環境。另外,在全民健保不給付的醫療器材方面,金管會也提高保障。吳崇權說,很多醫療輔助器材可以幫助患者縮短療程,因此決定比照其他保險項目,一起調升保險給付。調整後的病房差額費用由原來每日給付1,200元調高到1,500元;看護費用由每日1,000元,調高到1,200元;膳食費從每日130元調高到180元;義肢器材由最高3萬元變成5萬元;其他醫療器材從1萬元調升至2萬元。此外,金管會也擴大殘障升等範圍,廢除過去的殘障認定標準,改用殘障嚴重程度判定。吳崇權說,原來規定的殘障升級給付必須符合不同身體11大障害系列,也就是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含外生殖器)、軀幹、頭臉頸、上肢、下肢、皮膚等兩處不同部位殘障才算,現在只要單一部位重度殘障就符合殘障升級給付。2009-12-2700:49:22補充:最好拿著駕照,行照到你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出險,先申請案號,至於理賠人員是否願意協助和解那就要看理賠員本身了哦,至於和解的金額要看傷者家屬如何求償而定了,你這部份屬民事侵權要視情況而定,先報出險一般保險公司是規定案發後五日內辦理出險,至於診斷書等相關的資料後補即可....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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