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掛臨時牌有哪些限制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汽車掛臨時牌有哪些限制?例如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不得行駛等等.

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08-12-15
問:請問汽車掛臨時牌有哪些限制?例如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不得行駛等等。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第十八條  汽車在未領有正式牌照前,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申領臨時牌照:一、駛往海關驗關繳稅。二、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接受新領牌照前檢驗。三、買賣試車時。四、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時。五、准許過境之外國汽車。第十九條  汽車臨時牌照使用期限,依左列規定:一、依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申領者,均不得超過五日。但有正當理由申請再領者,各以一次為限。二、依前條第四款申領者,得視行程需要核定。但在同省市不得超過一五日。三、准許過境之外國汽車,應由入境之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臨時牌照,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並於出境時繳回。臨時牌照使用期限屆滿後,應即將該牌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繳銷之。領用臨時牌照之車輛,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出自: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