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機車撞到,車禍現場沒了,怎麼辦? - 汽車
By Sierra Rose
at 2009-11-20T00:00
at 2009-11-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1/4晚上六點多下班騎機車要回家,在等紅綠燈時,發現前方及左邊都停滿許多機車,故打著左轉方向燈停在A汽車的右邊,當變成綠燈,雙方都直行時(時速約5公里),我就往右側摔車,而機車壓到我的右大足指,左膝挫傷,右手腕也挫傷。當下A汽車的乘客將我的機車移到路旁,且不願請警方處理,也不讓我打給119,用他們的車載我至醫院急診就醫;當下急診醫藥費是A汽車付的,他們也承諾要付修車費。而後在11/10他們決定去警局備案,但現場沒了,變成只能參考筆錄和現場草圖,機車及醫藥費,他們想讓保險公司去處理,故至今尚未談和解。
問題:
1.請問此事件路權歸屬為誰最大?我欲左轉,他直行,雙方都是直行時擦撞發生這起事故。機車左後車燈有1CM的磨痕,左車身沒事,右車身受損較多;A汽車是右前方保險桿有3CM磨痕。
2.我因傷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且全身酸痛,在家休養2週,都是家人載我去複診,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精神賠償嗎?他們有保第三責任險。
3.複診費用、機車修理費亦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嗎?
4.我不滿他們移動現場,造成我權益受損,這方面該如何處理?
5.若和解內容不滿意,下一步怎麼做對我方比較有利?
Update:
A汽車乘客下車移走我的機車時,有講說:不好意思,沒有看到我。
Update 2:
A汽車開車的人與乘客為母女關係。
Update 3:
那條路為十字路口,但無兩段式左轉標誌,也無機車待轉的格子。
原來要調監視器,但警方說超過一星期,沒有當時的影像。
Update 4:
給超然網友:我的公司未設定投保單位,要求員工以「無固定僱主」的身份在外面的工會投保,逃漏稅,造成我的權益受損,亦可向相關單位檢舉吧?
問題:
1.請問此事件路權歸屬為誰最大?我欲左轉,他直行,雙方都是直行時擦撞發生這起事故。機車左後車燈有1CM的磨痕,左車身沒事,右車身受損較多;A汽車是右前方保險桿有3CM磨痕。
2.我因傷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且全身酸痛,在家休養2週,都是家人載我去複診,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精神賠償嗎?他們有保第三責任險。
3.複診費用、機車修理費亦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嗎?
4.我不滿他們移動現場,造成我權益受損,這方面該如何處理?
5.若和解內容不滿意,下一步怎麼做對我方比較有利?
Update:
A汽車乘客下車移走我的機車時,有講說:不好意思,沒有看到我。
Update 2:
A汽車開車的人與乘客為母女關係。
Update 3:
那條路為十字路口,但無兩段式左轉標誌,也無機車待轉的格子。
原來要調監視器,但警方說超過一星期,沒有當時的影像。
Update 4:
給超然網友:我的公司未設定投保單位,要求員工以「無固定僱主」的身份在外面的工會投保,逃漏稅,造成我的權益受損,亦可向相關單位檢舉吧?
All Comments
By Lily
at 2009-11-22T05:24
at 2009-11-22T05:24
1.請問此事件路權歸屬為誰最大?我欲左轉,他直行
確實肇責 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2.我因傷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且全身酸痛,在家休養2週,都是家人載我去複診,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精神賠償嗎?他們有保第三責任險。
3.複診費用、機車修理費亦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嗎?
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ˋ保多少,都與被害人[你]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
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況且你根本就無權,直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你要逼的對象是肇事者,刑事部份"保險公司無法代替對方出庭。
4.我不滿他們移動現場,造成我權益受損,這方面該如何處理?
本案對方並未否認有擦撞事實,也親自載你就醫!
只是依你自己所述之現場"
你應負起肇事主因 !
對方僅屬肇事次因 !
換言之"
民事賠償的部分"
你應負起較高的分攀比率。
法院民事庭,絕不可能 ,判給你全額理賠的。
法院是依據肇責比率裁定判決 ,不是被撞的一方只要受傷,就能將所有過失賠償責任,全數推給對方。
5.若和解內容不滿意,下一步怎麼做對我方比較有利?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你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 ,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在實務案例經驗中證實,開價過高的求償案件,只會造成一庭再一庭開,一審在一審 的上訴程序,演變成[更冗長的訴訟時日] ,最終任一方都沒能要到好處 。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告訴乃論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
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
甚至有人就是拒絕和解,根本不將調解列入考慮,就是要加害人被起訴ˋ判刑。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民事部份"
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By Jacky
at 2009-11-24T02:29
at 2009-11-24T02:29
By Anthony
at 2009-11-20T13:55
at 2009-11-20T13:55
對方保險公司是與對方車主定契約,並非與你定契約,保障的是對方並非你。
但強制險無論肇責歸屬,你都可憑醫療單據自行申請理賠。
你屬對方「可能」過失駕駛行為的受害者,若對方確實「有」肇事責任,你才有請求賠償的權益。
不過說句不樂觀的話,據你的敘述,你為肇事主因,對方為次因。若對方懂肇事鑑定的話,甚至對方可能無責。
By Doris
at 2009-11-22T15:22
at 2009-11-22T15:22
答:基本上機車左轉是必需要兩段式轉彎的!所以你的責任會多一點點,因為他是直行車輛,所以路權他會大一點點!
2.我因傷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且全身酸痛,在家休養2週,都是家人載我去複診,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精神賠償嗎?他們有保第三責任險。
答:你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精神賠償及後續療養的錢,但你必需提出相當的有利證明,最好是你可以請醫生開出證斷明,並請醫生在上註明"需在家休養不怡外出,等等字眼"這樣你就可以把你的薪水除以三十天在乘以兩週的天數在向對方提出!當然你也可以在多提一些精神上的部份,還有你請家人帶你去復診的時間及交通費等等,收据要收好喔!!
3.複診費用、機車修理費亦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嗎?
答:通常第三責任險是在補強制險的不足的地方啦~例如你的機車的維修費,或是你要求的賠償超過170萬以上!!
4.我不滿他們移動現場,造成我權益受損,這方面該如何處理?
答: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以後不論不小車禍現場都一定要報警及絶不可移動現場!!除非!!你自己或對方有先在地上把痕跡畫下來!或作記號並拍照!!!
要不然,事後都很難去判定!!至於你的問題,,基本上你是可以跟警察提出啦~但效果不大!!
5.若和解內容不滿意,下一步怎麼做對我方比較有利?
答:就上調解委員會囉!!但基本上只要人平安才是最主要的,下次小心點囉
PS:別忘了!!你是在下班時間回家的路上發生的,,所以!!你的勞保權易可以忘 囉!一樣是可以申請醫療方面的賠償喔!
2009-11-24 17:04:27 補充:
你的公司沒有合法幫員工投保勞保!!很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準法!所以你可以向勞保局申訴!除非他有在外幫你們員工加保保險公司的團保!!
By Ina
at 2009-11-22T00:33
at 2009-11-22T00:33
如果要移車時,最好能拍照(現在收機都能拍◎或錄影)以便警察來的時候查閱,大多人一發生事故,常常會恍神,對方說和解或是怎樣,
常常就被牽著鼻子走
1. 你有保險嗎?,請你的保險專員去和\\對方談
2. 該路口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嗎?
3. 現場沒了,大概只能調附近的監視錄影器
Related Posts
小型汽車檢驗費*我昨天請家中附近修車廠老闆幫我檢驗貨車,竟然
By Lydia
at 2009-11-19T00:00
at 2009-11-19T00:00
將來汽車是否以油電車為主軸
By Faithe
at 2009-11-19T00:00
at 2009-11-19T00:00
為什麼我有一個朋友看不起說跑跑卡丁車不好玩幼稚呢
By Regina
at 2009-11-19T00:00
at 2009-11-19T00:00
有關政府買車的補助..
By Madame
at 2009-11-19T00:00
at 2009-11-19T00:00
我想開一家汽車美容
By Sierra Rose
at 2009-11-19T00:00
at 2009-11-1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