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相撞,是直道的錯?還是彎道的錯?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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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我的媽咪載我上學,我們要轉彎,而且已經左右看了看!確定真的沒車子,我們才轉彎(我們開得很慢),但是莫名其妙的!從幹道衝出來一輛汽車(他開的速度非常快),撞個正著,但因為我急著上學所以不知後來怎樣?後來我媽跟我說她賠了四千塊,給幹道的人,可是我們越想越不對?因為照理講,支道雖然要先給幹道過,但支道已經看好車子,確定幹道沒有車子才開的!我想請問:1.在當場有人一直幫腔,讓我媽簽了字,所以幫腔的人要負責任嗎?2.當時我媽也沒有要幹道的做酒測,這樣可以嗎?3.還有這樣的情形,雙方要負責任嗎?(幹到跟支道的)4.還有可以翻案嗎?有限期限?5.兩車相撞的位子正好是接近雙黃線的交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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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10-01-24
給你路權觀念吧!問:道路幹道、支道應如何區分?答:在無號誌交岔路口,幹道與支道係以道路交通管設施作為劃分依據,如閃黃(紅)號誌、「停」標誌(字)、「讓」標誌等,而非以路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路幅寬度大小來區分幹、支道。問:無號誌交岔路口之路權應如何區分?答: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並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至於車道數之計算,僅計算同向進入路口之車道數。如果確認你為支道,那你們就是肇事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對方則為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Ivy avatarIvy2010-01-23
所謂的支道上的駕駛,確定了幹道上沒有車而切入幹道,發生了車禍。以這句話來說本身就有矛盾,因為車子必須靠四個輪子轉動,不是突然出現的U浮。所以對責任的判定是以現場二輛車的相對位置來判定誰應該負主要責任。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轉彎車是要負主要的責任的。所以,即使是碰上了故意找麻煩的對方,也只有捏著鼻子處理,找交通警察來的結果也是一樣的。對於在場的人幫腔,請不要將這種事放在優先質疑的位置上,這樣才會有平和的心情去看待人世,才會活的愉快。酒測是很好的機會,但是在這種車禍下去大聲質疑對方酒測,可能會有更多在旁幫腔的人了!如果當場有做車禍的記錄,包括了現場的地上有標誌雙方相對位置的記號,特別是當場有請交通警察來處理,那或許還有機會試試翻案。如果相撞的位置接近雙黃線,表示支道的車子不但沒有讓幹道的直行車先行,而且是雙黃線違規左轉。只有一個情況下才是對你有利的:你已經完成了進入幹道的動作,即使車身還沒有打直,但是四個輪子都已經進入了車道內,這個時候被對方尾撞,只有在這個情況你才是贏家。這是我在北一女前,因為第一輛車要左轉,後面的三輛車打算變換車道繼續直行,我排第三輛車,前二輛過了,我這第三輛卻被人家尾撞,現場繳納了6000元學費得來的秘笈,傳授給你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1-21
http://www2.thu.edu.tw/~militaryew_page_26.htm參考一下
Cara avatarCara2010-01-23
正常來說,兩方相撞的話,通常都是支道的過失比較大,但是幹道也有過失要從撞到的位子來決定,誰的過失大現在問題來了,你說你媽媽已經賠了四千出去了,你媽也簽字了==是警察希望大家小事化無私下和解嗎?如果是的話,那就真的很難理的清了,因為當下你沒處理好,就簽字和解消案了,現在才想要再翻案,真的可能性很小。...
Edith avatarEdith2010-01-24
基本上從你寫的看起來~是支道的錯喔~或許你不能接受~可是事實就是如此~就如同發生追撞~90%以上都是後方的錯~上法院打官司也一樣~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說支道跟幹道相撞~只能說支道不夠小心~除非你能夠{舉證}幹道的人已經超速了~
Steve avatarSteve2010-01-21
如果幹道駕駛人沒有闖紅燈或超速等違規原則上錯的會是支道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