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迴轉擦撞 - 汽車
By Rosalind
at 2008-07-28T00:00
at 2008-07-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你好
我在前幾天開著大貨車在鄉間道路在路邊暫停確定沒車打方向燈要準備迴轉時,前方突然有一台車急駛而來,此時我己在迴轉當中且大貨車頭己超越過中心線二分之一,此時B車因強行通過而造成去擦撞到路邊車輛C車,我的大貨車並未與任車車輛碰撞,我迴車的地點是兩線道,並無禁止迴轉警告標誌.紅綠燈.閃黃燈等任何標誌,一邊是黃色中心線另,一邊是雙黃線的起點,則我是在兩線的中間處空白處沒有劃線的地方迴轉,B車堅持說是我要迴轉才害他去擦撞C車,則我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我在前幾天開著大貨車在鄉間道路在路邊暫停確定沒車打方向燈要準備迴轉時,前方突然有一台車急駛而來,此時我己在迴轉當中且大貨車頭己超越過中心線二分之一,此時B車因強行通過而造成去擦撞到路邊車輛C車,我的大貨車並未與任車車輛碰撞,我迴車的地點是兩線道,並無禁止迴轉警告標誌.紅綠燈.閃黃燈等任何標誌,一邊是黃色中心線另,一邊是雙黃線的起點,則我是在兩線的中間處空白處沒有劃線的地方迴轉,B車堅持說是我要迴轉才害他去擦撞C車,則我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All Comments
By George
at 2008-07-31T10:04
at 2008-07-31T10:04
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3項規定:「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也就是說,迴車的車輛在路權上必須讓所有在車道中往來的人車先行。您是迴車,當然就必須依照上述規定在過程中不可妨礙他車通行。事故原因不以發生碰撞為必要,只要違規車輛確實有妨礙他車路權之情形就可以成立。當你的車身進入到對向來車道時,就已經侵犯對向直行車路權,他因要閃避你的車而擦撞路邊停放車輛,您有肇事因素。為肇事主因。
對方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可能也有肇事因素。如成立的話,為肇事次因。
肇事責任與責任比例都是法官才有權判定。如果不上法院,就只能採用警方的初步分析結論來當參考,如果當事人不服的話,也可以自費3000元向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 申請鑑定。鑑定報告與初判表都是專家意見,對雙方都沒有強制力,如果雙方還無法信服並達成和解的話,就只有訴訟一途才可以解決爭議了。一般說來,如果法院裁定對方也有責的話,肇事主因的您要負六七成以上的賠償責任。如果對方被判定無責,那您就得負全部責任了。
By Xanthe
at 2008-07-29T09:17
at 2008-07-29T09:17
這件交通事故如是因為你而引起
那你也該負責..
Related Posts
汐止人上哪考機車駕照??
By Ida
at 2008-07-27T00:00
at 2008-07-27T00:00
野狼傳奇R跟野狼傳奇RII有何不同??
By Charlie
at 2008-07-27T00:00
at 2008-07-27T00:00
關於傷害罪地方法院提告問題?
By Daph Bay
at 2008-07-27T00:00
at 2008-07-27T00:00
下單位..海軍左營消防大隊.是啥??
By Oscar
at 2008-07-27T00:00
at 2008-07-27T00:00
機車烤漆問題。
By Joe
at 2008-07-27T00:00
at 2008-07-2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