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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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11-08-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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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開車......對方是機車....
我有先看依下再過...
當時完全沒看到機車...
對方也沒有看到我的車
對方的意思是要我給他現金..
對方有點內傷小骨折....外表是看不出來..
我說我有保險...醫療都可以支付...
但他的意思...是現在就都有在花錢.....我應該要包紅包給他
但他沒說金額
一出事我就趕快問保險怎麼辦..剛好是星期5出車禍...6日保險休息
但星期一我就辦好了...也請保險聯絡他們...理賠他們的機車..保險要先看才可以修理
然後開始他跟保險說我都沒打電話關心他
但是..是因為剛開始我打手機...他並沒有開機...
我自己真的也很忙...忙完也超晚...我也不敢打....
保險人員跟我說以後...我就馬上打..然後隔天也去他家..也送了3千多得營養品
對方都說不用布用....都說是雙方倒楣才會這樣
後來又過了幾天我詢問他機車保險...因為我車子有受損..詢問他有沒有出險..他說不知道..要問女兒...在跟我說...然後就一直沒跟我說....
又過了幾天...他女婿問我說保險的問題..怪我好像沒辦...我說我辦好了..
然後就說到時候在看和解在看折認歸屬在說...我說好...
結果他們並沒有保任意險....
我車子也是自己負...
現在對方意思是...我應該要先給現金.....不可以等理賠....目前也沒有要和解....
他說我大車撞小車........就是我要賠.....
他都說他看國術館....吃ㄧ冠4-5千的藥....
說現在都在花錢...但沒去賺錢...
是個5--60歲的老先生...我有問他在做什麼工作...剛開使都支支吾吾..
後來說在菜市場賣東西...意思現在沒再賣..攤位也是要租金...
(但出車禍的時候...有認識他的人去叫他太太....當下說的話..給我的感覺是他太太世在菜市場給人家請的...老先生應該是沒有工作的...)
現在也沒賺錢...意思要給紅包...(他的意思有點好像工作損失也要我賠....)
但我覺得...這樣不可能給他肽小包...
但說真的....我根本也不知道怎麼給...
一直說我沒人˙情.....(後來我懂了....意思說我沒給紅包.....)
剛開始連補品都說不用布用.....說真的...是我太呆.....怎麼會知道他想要錢....
我一直以為等事後等他好了再和解的時候依責任來理賠.....
又說.....不會叫的狗會咬人.....
有點恐嚇我的感覺....
我倒是比較希望他說個數子.....他都不說....說真的我不知道該怎麼做
發生車禍我被嚇到不行........整個生活都變調...人也呆呆的...
過了一個月才比較好....現在又跟我這樣說............
我幸好是開車...所以我沒皮肉傷...
但有受傷的人可以提起告訴.....
我該怎麼處理呢...
如果提起告訴...我有可能要面對些什麼呢.....
Update:
我是開車...對方騎機車.在空曠的田地間的十字路口.當下有看..沒有車.所以就開過去..
哪知道到了路口.我的車前已經出現機車.就撞到了
真是嚇呆了.因為有看過自信沒有車的
對方也完全沒有看到我.那個路口是沒有遮蔽物的...所以可以很清楚看到.就是4週都是農田的那種路..遠遠就可以看到有沒有車.
所以剛開始撞到的時候...對方也說可能是愈到了不乾淨的髒東西...不可能看不到..
照道理說...對方也要看到我.但在當下對方連被我怎了撞到也不清楚...
那條路是我每天都來來回回的路.後來一直想.會不會當下..他是被小房子檔到.
.(灌溉田地都有抽水機...有些田地有蓋超小的房子把抽水機放裡面那種)
Update 2:
我不太董妮的意思
例如===正的一是名生路
直的1是仁愛路
他就是從名生路一直直走===他從左邊過來
我就是從仁愛路直走==我從1得下方往上走
這樣的話他是在左邊
我這邊的路比他的大一些
沒有任何號誌
如果刑法一天要罰多少錢呢
對方一直說他是小車所以就是大車的錯
我也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Update 3:
每天都在煩惱.整個家庭生活也都變的不正常..但因為我沒有外傷...
這樣好像變成都我的錯..因為它有外傷...所以可以提告..
我強制.任意都有保險...可是對方的意思..是要另外拿錢..不能只靠保險附...
就因為沒有包紅包就一值說我沒人情...(因為我以前發生車禍或是週遭的經驗..也沒人給我們阿...像我停紅綠燈已經靜止很久結果後方來車煞車不及被撞...我完全沒有失誤...我也沒跟對方多要求...都是保險可以付就好)
所以我不知道要給紅包....
又不說數字...只是一值說互相
.
Update 4:
剛開始我請他住院詳細檢查跟休養...他也都不要..也一值說不要讓我花太多..我說保險可以付...但他們卻一值說國術館的藥粉很有用...衣冠4-5000...我說要看中醫也有健保的中醫可以看阿....但他們就是偏偏要國術館....之前他們也都說.(送營養品).不用布用..
現在我只覺得都是表面話...已經沒法相信.
.
Update 5:
剛開始一星期說吃國術館的藥粉很有用好很多...現在1個月多了又說還好痛...怪我沒給紅包..
沒給錢...我打手機給他..被他罵了半個多小時...我因為這個車禍...車壞要好多天都不能用..也要被家人罵..沒車也不方便..每天要載小孩..送貨..還時時想起撞擊的恐怖...整晚都不能睡...
對方還一值說是我大車的錯..110我報的..救護車我叫的..他說不用叫警察..不用叫救護車..
我還是說身體要顧..要去檢查看看...卻因為我沒包紅包就一值罵我..他剛開始也沒說要包阿..
我因為沒有經驗我也真的不知道要包阿...我一值以為要和解的時候再談金額阿..
.
Update 6:
還說不會叫的狗會咬人..
整個感覺就是被恐嚇...心理一值覺得很不舒服...
我很願意負責..可是應該不是這樣吧...我都快被他弄瘋了...
Update 7:
你好..照道理說..是這樣沒錯...可是對方一值說..反正他小車..我大車..還有一個重點是他有受傷..我沒有皮肉傷..他說我還可以賺錢..他不可以...叫我要先給紅包..但他沒說數子..
而且他說了好幾樣..機車修理2萬多..藥費衣冠4-5千的也吃.(現在我不知道他吃了幾罐)
還有他不能去賺錢..他說他有租攤位也要租金..雖然沒去賣..但攤位還是要先留著..他好了才能繼續去賣..所以這樣加一加不可能我拿幾千元紅包就滿足..(所以他表面說紅包..應該也不是一般簡單幾千元的紅包)
我也怕我都附...他還是不和解..
Update 8:
因為他有受傷所以可以提告.刑事.
我想知道.如果我沒讓他拿錢拿到高興.萬一走上這條路...如果被告..
我可能要負擔些什麼.
這樣的車禍會被判多久呢....
罰金是多少了..因為在網路看..有人寫一天1000起跳
也有人寫500..
所以不是很清楚..卸卸你
Update 9:
我有想先給對方一些錢..6千或1萬..但我問對方存則...我想用匯進去...
以免到後來又說我沒有給錢...
但對方說..他沒有任何存則...叫我直接給他...
說真的...我現在對他們已經失去信心...我不敢相信他們
因為他們剛開始也說的很好聽...
後來把我說的讓我覺得我根本不是人....整個超難過的..
我該怎麼做呢
Tags: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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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1-08-07T21:38
發生車禍事故通常不會只有一方之過失,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比例的問題
一般實務上之見解,肇事主因須負七成之責任,肇事次因負三成之責任
受害之一方若有受傷,可依刑法第284條之規定,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可依民法第191-2條之規定,向對方請求相當損害之民事賠償。向肇事之一方請求相關之賠償,可包括:
1.事故當時緊急醫療措施及救護車之費用
2.就醫之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以實際醫院就醫之收據為憑)
3.就醫所需之交通費
4.就醫所需之看護費用
5.療程結束後之復健費用
6.因傷無法工作之薪資費用
7.心靈受創之精神撫慰金
8.車輛修護之費用
車禍責任論斷: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以前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受傷者可憐,死亡者更可憐,誰犯以上原則,誰就準備賠錢,不願賠錢就去坐牢,但現在車禍責任之論斷:誰違反路權,誰就準備賠錢。
受傷賠償項目: 1.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2.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200元為限)、掛號費、膳食費(每日以130元為限)及義肢裝置費。3.護送費用: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4.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生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0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後續療養:因和解談判時受傷不一定完全復原,後續療養是必要的。6.無法工作損失:因車禍案致一時無法工作(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需修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損失。7.精神損失: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之身體、健康..等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因身分、地位、背景不同,無一定準則可循。8.輔助器材:如裝假牙、義肢、假眼,亦可列賠償項目。9.其他。※以上求償要有憑、有據,開價才能被採信,殺價空間較少;但精神損失、後續療養較有彈性,也較有殺價空間。
你方先不必急於跟對方談和解,可以等警方作出車禍事故初步研判表,釐清肇事責任。清楚自己應負之責任比例後,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記住車禍求償,都要有憑有據,不是可以漫天喊價。對方一直要求賠償,卻不說出求償之金額,也不是很合乎情理。對於此等瞑頑之徒,一切當依程序辦理,肇事責任確定後,該你負責,你才賠償。要賠償也請對方提出單據出來,才據以賠償既可。來者應之,去者不思,想太多於事無補,只會徒增煩惱。
車禍賠償最高原則是雙方同意即可,但賠償肇責大的一方當然希望少賠一些,受害者要求會多一些,這是理所當然,雙方價差就靠談判技巧(參閱車禍談判技巧),談判是雙方各讓一歩、再讓一歩、再退一歩,在雙方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之下和解。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可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仍無法成立的話。那就只有交由法官去判決了。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8-08 21:19:25 補充:
肇事責任之歸屬,當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沒有所謂大車小車之說
一切就以警方所作之車禍事故初步研判表及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所作之鑑定報告為依據
肇事之主因就應負起大部分之民刑事責任
沒有大車就一定是錯的說法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1-08-10T13:54
吃啥4.5千的藥
聽他在屁
要錢 請他拿出醫生證明 單據
他沒工作 無法提出薪資證明
依勞工每月最低薪資17280元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08-09T23:29
車禍的原因為何???
2011-08-08 11:25:57 補充:
我是開車...對方騎機車.在空曠的田地間的十字路口
該十字路口是否有任何的號誌標線?
而兩方的道路線道是否相同?
是否皆為直行車?又誰是左方車?
2011-08-09 13:10:07 補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二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交通事故是看路權優先的,不是比車子大小的。

請教巨蟹男或是男性(內容好像有點長....sorry)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1-08-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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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自己學日文 所以主動留言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