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事情(車禍) - 貨車
By Christine
at 2008-03-28T00:00
at 2008-03-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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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內容有點長...請耐心看完...謝
有一天晚上大約7點的時候,我補習完在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車禍
對方因為故障而將大貨車停在機車道,當我發現前方有車子停放在機車道時..來不及閃躲...以至於撞上,撞上之後很快就沒意識...昏了過去,當我醒來時已經在醫院躺了2天了
做筆錄時我跟他有個地方不同...就是我在撞上之前並沒有看到任何的故障標誌...他的筆錄是說有擺放故障標誌...而當時警察到現場時是有擺放的。但這也不能證明再發生事故前有擺放故障標誌阿,搞不好他在事後擺上的...因為我撞上去之後很快就沒意識了...他可以先擺好故障標誌..再打電話給警察跟醫院阿
而且一般來說...都已經沒打"雙向燈"了...還會去擺故障標制嗎?且在晚上雙向燈..也比故障標誌清楚很多不是嗎?
那如果他有擺放的話...那�
有一天晚上大約7點的時候,我補習完在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車禍
對方因為故障而將大貨車停在機車道,當我發現前方有車子停放在機車道時..來不及閃躲...以至於撞上,撞上之後很快就沒意識...昏了過去,當我醒來時已經在醫院躺了2天了
做筆錄時我跟他有個地方不同...就是我在撞上之前並沒有看到任何的故障標誌...他的筆錄是說有擺放故障標誌...而當時警察到現場時是有擺放的。但這也不能證明再發生事故前有擺放故障標誌阿,搞不好他在事後擺上的...因為我撞上去之後很快就沒意識了...他可以先擺好故障標誌..再打電話給警察跟醫院阿
而且一般來說...都已經沒打"雙向燈"了...還會去擺故障標制嗎?且在晚上雙向燈..也比故障標誌清楚很多不是嗎?
那如果他有擺放的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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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08-03-30T17:15
at 2008-03-30T17:15
你別擔心。因為只要對方放置警告標誌的位置未妥當就有責任,你可主張就算看見也來不及反應了(視距離而定)。法院有很多類似該案的判列。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1項12款:
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
如依你所陳述,你的確是有超速的情形,製作筆錄是在你剛發生車禍的時候嗎?
同法第93條1項1款: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回去現場看一下,路燈是否如你說的,只要單方向而己,這也是對你有利的。
同車之證人且為友人,在法院來看其證詞是没有什麼用的。因為正常來說一定會幫自己人。
没有什麼輸或不輸的�
By Christine
at 2008-03-29T07:56
at 2008-03-29T07:56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o
By Megan
at 2008-03-30T23:40
at 2008-03-30T23:40
這請您參考看看吧。
By Connor
at 2008-03-30T16:34
at 2008-03-30T16:34
2008-03-2802:58:09補充:
2.另外提到,是否有超速這個問題,當時為晚上七點,能見度較差,一般車禍時速鑑定多以煞車痕來判斷是否超速,惟在此,您可以主張,其情況為,因能見度差,加上該隨意停放機車道上之車輛未有任何警示,以致您於撞到車輛前短短時間內有緊急煞車的情況,而判定為超速,如此結果,將會與該車輛有依規定放置警示標誌,而您提早反應煞車的結果,恰恰相反!綜上所述,若該車輛有依規定擺放標誌且移開車輛,您將不會有被判定為緊急煞車的超速痕跡,且當然今天這件悲劇就不會發生!
2008-03-2803:02:59補充:
然而,若今天超速的判定非依煞車痕來判斷那可能就另當別論!加油!若真的有委屈,別因為那個司機的恫嚇就委屈和解!若對方誠意不足亦或太過分,或許可以請個律師來幫助!我個人認為可依過失傷害來向對方提起告訴!再討論民事�
By Hardy
at 2008-03-28T09:32
at 2008-03-28T09:32
2008-03-2802:00:04補充:
他沒錯,故障車停路邊有放故障標誌,酒測大家都平等,超速部超速是以肇事判定為主,你真的比較弱勢,一般會賠到破百萬,都是司機有錯,如果停路邊有錯(公速公路一天多少人違規),沒注意前方外加超速,怎樣判都是道義責任,你受傷的部分強制險會賠,我前陣子騎車出車禍,我腳踝骨折,因為我違規,我還賠對方車子損壞,所以都是依照肇事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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