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測速槍打到或相機拍到160以上
表速大概多少呢?
嚴重超速的罰單真的可以隨便開嗎?
有沒有那麼隨便? 有掛嗎?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1R--9W7G ]
作者: ifromtaiwan ( ) 看板: Hate
標題: [懺悔]
時間: Mon Nov 26 20:09:00 2018
各位執法大人好
感謝法官給我陳述意見的機會
首先說明一下舉發當時的情況
當時約午夜12點半,除了走在外線的大型車
很少遇到自小客車同行
所以我一路行駛內線
一心想著能早點回到家休息
明天還要上班。
我承認超速的行為不可取
尤其是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
雖然德國有無速限高速公路
但身在台灣,不管當時情況適不適合
我都該遵守中華民國法規,一路依速限行駛
因為,中華民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同理,身為法治國家的執法人員
在對人民直接行使公權力
尤其是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的公權力時
更應在行政行為中嚴格遵守相關法規
幹! 罰單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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