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連續撞死2人還能繼續開車呢??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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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問的事最近幾天才發生的.為什麼一個連結車的司機7月底的時候再台北土城撞死了一名無辜的少女..但是駕照卻沒被吊銷呢???還能繼續開車????這幾天在宜蘭頭城又輾斃另一名少女...難道說..就一句沒看到人就能了事了嗎??台灣難道沒有法律了嗎??像這種人不故別人性命的因該給他判死刑~種點在於2次都一樣的結果..1說.沒看到人..2把人拖行致死3.肇事逃逸難道只要有錢就可以不管別人死活嗎???如果這次他的駕照沒被吊扣..又發還給他能保證不會再有無辜的人受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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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07-09-22
基本上這是一個矛盾又極端的問題以(道德).(生命)的觀點是無法原諒的因當接受處罰基本上在罪證不足的狀況下不代表撞死人的(司機)是錯的但相同的他也絕對不會是對的(沒有目擊者下)可對可錯法律不是沒有只能說目前台灣法律制度是不完全的至於你說有錢我想開(連結車)不會有錢去哪.....但您說撞死已兩人的狀況下因當是要被取消(駕駛執照)的會建議您釐清現場狀況後在評估會比較好...
Adele avatarAdele2007-09-25
重點來ㄌ......因為他回答沒看到......不是嗎..沒看到...這一句話......看來應該是很好用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