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超保持車速在速限10KM?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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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開車在高速公路上,常常看到有人將車速保持在速限 10KM。
以簡單數學推算:時速120KM比時速110KM從頭跑到尾(以大約400KM計),只快了30分鐘到達目的。大部份人都不是跑全程,所以大部份都只快10~20分鐘而已。
為何非得保持時速在速限 10KM 呢?
若真要開快車,或真的趕時間,就不要理會速限嘛,直接飆到 200KM 以上不是更快嗎?是不是大家還是怕死?(真的高速碰撞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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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05-12-09
當然就是怕罰單呀,目前台灣大部份的公路超速取締的標準都是速限加10公里內不取締,超過就一律以超速取締,只有在少數長隧道的路段才會有很嚴格的速限限制,否則大部份的路段都是以速限加10公里為取締的標準。所以很多駕駛人喜歡開快車,但又怕因為超速會被照相取締,所以都是貼著取締的最高限制來跑,我個人則是以超過速限5公里的速度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