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檢舉達人是否成功檢舉過43條?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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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30Cm E Cup 年薪兩百萬 的 能人異士 善男信女 們 大家好

想問版上是否有檢舉達人成功舉發過43條?

本魯上個月被不排隊左轉車硬切插隊,

先上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KPw2Iu49I

本魯檢舉的是:第 43 條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
迫使他車讓道。

檢舉後怕事員警不舉發,再寫市警局長信箱

結果被懦弱怕事的新竹市第二分局第五組王品喬巡官的回覆理由弄得很不爽,

寫了個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ˋ交通安全規則)上都沒有的怕事藉口:
"另臺端車並未因系爭車輛插入,致生於車道中暫停才得未與原告車輛碰撞之情事。本分
局為避免爭議,以不舉發為由結案"

有圖有真相:https://i.imgur.com/MnQZBz8.png

本魯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ˋ交通安全規則根本找不到:43條
需要有:"因系爭車輛插入,致生於車道中暫停"這個要件

只好寫警政署署長信箱,再打電話去跟怕事的王品喬巡官嗆聲

這些坐辦公室的警察真爽,吹冷氣ˋ朝9晚5上下班制ˋ不用擔心在街頭因公殉職
只要怕事無中生有沒法令依據之理由包庇縱枉違規跟吃飯就好
而且沒有一套公開透明的監察管道

事後發現新竹市第二分局第五組的警察都是怕事的脈脈相傳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eeZhubei/permalink/2212064432347457/

去年就有一樣同個單位的警察,幹一樣的事


但是警政署又把案子交給新竹市警察局處理,本魯覺得很大的機率會被做掉

請問各位檢舉達人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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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9-24
阿這個本來就不是開這個,這是違規插入連貫車流,
檢舉人自己法條搞清楚再來
Rae avatarRae2020-09-27
不要什麼違規都想叫人開危險駕駛,我跟你講啦就算開
了也很大機率被申訴掉,我就看過幾次案例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0-02
什麼都檢舉人說了算 警察本來就是該審核過濾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10-04
監察院早就多次糾正警政署對於民眾檢舉案件的審核
不周 避免爭議應嚴格審核 而不是做出不利與人民的
處罰後再叫人民自己去申訴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0-06
好好的檢舉制度 被一堆自以為是的檢舉魔人搞臭變負
面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0-08
高速公路比較容易成案
Olive avatarOlive2020-10-10
成功過兩次,一次是在快速道路一台車從我和鄰車中間
硬鑽過去,另一次是在平面道路後車超車才看到車頭就
硬擠過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0-10
審檢舉案的也是要出去開罰單的 哪有你想的這麼爽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0-14
成功過一次,首次檢舉就成功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0-18
所以重點是【監察院】要求【警政署】對於民眾檢舉案
必須嚴格審核。所以各位鄉民知道幕後大魔頭是誰了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0-23
一堆鄉民還傻傻搞不清楚對象,就愛亂罵亂酸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0-26
檢舉到施壓警察?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10-26
廢掉檢舉吧 可憐的警察
Kumar avatarKumar2020-10-29
只有你最會 你說裁罰就裁罰 不會自己去當警察膩?
Adele avatarAdele2020-11-01
感覺你問題比較大XDDD
Harry avatarHarry2020-11-06
這種本來不是檢舉人說得算 送出後還是要給警察
Hedda avatarHedda2020-11-08
判定 判定成功才會罰 當然比較少機率會有出包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1-09
明明是好的立法,卻有太多太xx的,整個弄臭了,變
社會公敵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11-11
檢舉之前多想一下好嗎,整個社會觀感都被少數人弄壞
Harry avatarHarry2020-11-13
8+9表示:嫩。。。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1-18
建議以後檢舉需要法學考試證照 什麼都要問這又不是
法律版
Liam avatarLiam2020-11-19
你上面的問題 律師都可以收錢5000-10000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11-20
你也半斤八兩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11-22
檢舉過計程車,三線道內側車道橫切外車道載客而且也
沒打燈,舉發成功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1-26
你根本檢舉錯法條,當然不舉發啊
Adele avatarAdele2020-11-29
廢掉民眾檢舉吧…一堆問題
開單還是警察自己勤快點
Edith avatarEdith2020-12-03
推暱稱
Thomas avatarThomas2020-12-08
他這個換車道方法明明就還好,他換進來本來也是要加
速跟你拉開距離的,是他前面也被綠色廂型車切進來才
只好減速,啊塞車的時候本來就是這樣啊!因為你心
裡不想讓才會覺得被迫讓道,這檢舉不成立正常啦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2-11
本來不想講,快笑死,你這個煞車踩了就好了,自己要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12-11
閃去旁邊車道的
Isla avatarIsla2020-12-15
扯文字有啥意義,警察不開就是不開,實務上這種就是
開一般的違規
Isla avatarIsla2020-12-19
台灣警察只比計程車司機好一點點不意外。我危險駕
駛只成功舉發過一台垃圾喜美,有些法條根本都是看
他們爽不爽過,可能這個警察討厭喜美才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