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的一部車子牌照繳銷了
可是最近有人想買
我知道要先去驗車然後領牌
有沒有熟悉監理業務的前輩能明細的指導一下流程
我知道可能需要該車的原始資料
公司的營登以及401表
還要先投保強制險
但是不曉得監理站要蓋哪些表格
因為公司章無法帶出場
然後要開車去驗過之後才能領牌
可是要不要先申請臨時牌呢?
不然沒有大牌在路上跑
會不會被開單呀?
希望有人能給個比較詳細明確的流程
先感謝啦!
可是最近有人想買
我知道要先去驗車然後領牌
有沒有熟悉監理業務的前輩能明細的指導一下流程
我知道可能需要該車的原始資料
公司的營登以及401表
還要先投保強制險
但是不曉得監理站要蓋哪些表格
因為公司章無法帶出場
然後要開車去驗過之後才能領牌
可是要不要先申請臨時牌呢?
不然沒有大牌在路上跑
會不會被開單呀?
希望有人能給個比較詳細明確的流程
先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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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過戶異動登記書2張。<要蓋章的地方>
2.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3.印章。
4.行車執照。
5.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要蓋章的地方>要換新的
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二)辦理地點:
至各公路監理機關先行辦理車輛臨時檢驗合格後重行換領新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1.號牌費(汽車600元、機車300元)。
2.行車執照費(汽車200元、機車150元,行照有效日期在1個月以上者免換照)。
3.檢驗費(大型車600元、小型車450元、機車200元)。
(四)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就是401表啦!>。
2.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如果已經辦理繳銷納最好還是帶一下稅單>
3.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重領牌照。
流程如下
先填寫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過戶異動登記書<在各大所站的服務台處>再到檢驗車道繳費驗車,再到領牌處領牌<原繳銷登記書,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過戶異動登記書.保險卡>,繳完當年度的稅金,領牌就OK啦!
希望對你有幫助
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
查詢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