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上周開車時遇到一輛機車未待轉,撞到直行的我。
當下是綠燈,對方想直接左轉,並沒有打方向燈,因此我也不覺得他想要左轉,
便要超越他,車身過了一半之後他就直接撞到我右後方的門。
後來有請警方到場處理,三聯單也是將我寫在第二欄。
事實上我的車門只有些微的凹陷,想說也就算了,去醫院看看對方沒事也就回家。
(中途插曲)
殊不知隔三天對方竟打電話來要求我全賠他機車的修理費六千塊,
在請我包紅包給他壓壓驚。
想當然我不可能答應,那通電話也就不了了之,對方掛電話了。
今天就收到對方的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讓我進廠修理再告知。
我的疑惑是,這種明顯是對方的肇責高,我也沒有主動索賠
為什麼卻積極的處理?
是因為不拿白不拿嗎?但對方也是要賠我的維修費用阿!!
出險對他們就會比較划算嗎?
純粹我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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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是綠燈,對方想直接左轉,並沒有打方向燈,因此我也不覺得他想要左轉,
便要超越他,車身過了一半之後他就直接撞到我右後方的門。
後來有請警方到場處理,三聯單也是將我寫在第二欄。
事實上我的車門只有些微的凹陷,想說也就算了,去醫院看看對方沒事也就回家。
(中途插曲)
殊不知隔三天對方竟打電話來要求我全賠他機車的修理費六千塊,
在請我包紅包給他壓壓驚。
想當然我不可能答應,那通電話也就不了了之,對方掛電話了。
今天就收到對方的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讓我進廠修理再告知。
我的疑惑是,這種明顯是對方的肇責高,我也沒有主動索賠
為什麼卻積極的處理?
是因為不拿白不拿嗎?但對方也是要賠我的維修費用阿!!
出險對他們就會比較划算嗎?
純粹我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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