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車險公司的處裡 - 轎車

Table of Contents

我朋友在一年多前騎機車和小轎車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子發生擦撞,警方測量是彼此各有一半疏失,建議和解,可是當時,我朋友被機車的把手撞傷肋骨,之後,保險公司及小轎車車主,不聞不問,只有打電話說要我朋友賠償小轎車車主的維修金額約兩萬多元,但是我朋友有透過調解委員會和對方做溝通�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06-09-03
之前怎樣的測量分析就略過了...既然已經和解了,勢必就是得照著和解書內容走...對方的確是有權力要求你們賠償的。不是自認為有沒有錯就可以排除掉責任的,已經報了警,就是要有結果才能銷案。其實車禍處理中是有很多細節是當時就需要去注意的:和解前沒有去驗傷嗎?和解中的賠償問題你們也�
Ingrid avatarIngrid2006-09-02
依上述,有幾點仍需釐清1.警方絕對不是裁定誰有疏失責任的單位而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2.透過調解委員會和對方做溝通的結果是什麼??3.保險公司寄來存証信函,說要告你朋友.........坦白說----保險公司當然希望你朋友去跟他們談,他們會省麻煩,可以把已付的維修費要一部分回來,但你若是不理會,也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