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汽車撞上左轉機車 - 汽車
By Hedwig
at 2009-04-24T00:00
at 2009-04-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我的父親在本月初開車回鄉,走在省道上時,在一個閃黃燈的路口(橫向是高鐵高架),突然間有一個70多歲的老先生,由對面騎機車左
轉橫越馬路,我父親煞車不及,前右側保險桿撞到該機車的右後方,
此時該老先生的機車被撞後車體轉了180度.
2.該主要道路是來回 4 線道,橫向的高架橋下僅有兩側的單向小路可通行,而該老先生左轉的是逆向的小路.
3.我父親看到他時原來是開在外線,此時緊急煞車並試圖閃避他,因此撞擊地點是在偏右的慢車道上,煞車痕跡為 9 米.時速約 40km/hr.
(該道路速限 50km/hr)
4.該老先生被撞後倒地,但頭著地,由於沒帶安全帽,後腦勺出血.
叫救護車送醫院,警察也來做筆錄.
5.由於頭顱有出血,當晚又再度出血因此轉診到彰化醫院,我父親前去探望多次,並先拿兩萬元給對方應急,並請汽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與對方連絡.
6.目前該傷者已回家療養,我父親向其表明願意再給 5 萬元(共7萬)
來和解. 但對方說我們要負責到底,因對方目前請越傭在看護,說一個月要 2 萬元. 意思是我們是大車撞小車,要我們要一直支付看護費用到完全康復為止. 因該傷者目前講話還是有點不清楚.
7.我看了一些資料,一般來講直行車有路權,肇事主因應在對方,我父親雖為次因,亦有 30% 的責任. 因此是不是我們要付所有支出的30%就可以了.
8.請教諸位先進,是否其他一些見解
Update:
1.十分感謝JosephPeng ,Y Ken,狐狸與峰等四位的回答,使我獲益良多.
裡面最重要一點應是刑罰的過失傷害,要判刑六個月以下最傷腦筋.
2.JosephPeng 提到絕對路權也是一項很有利的幫助,我父親也有去問過"車禍鑑定委員會",他們的意見是對方"提前左轉",是比左轉更言重,所以以肇事原因來講,對方是100% 的錯誤,對我方是有利的.
Update 2:
3.誠如大家所言的人道立場,我父親其實都是出在人道立場的心裡,傷者本來就沒工作,最近也請了越傭名為看護,實際上也是在照顧傷者夫婦的三餐與家裡. 我們其實也是擔心他們一直請越傭一請就是幾年甚至幾十年(其實我們也有問過醫生,醫生說是皮下出血未傷到顱內,所以很快就出院). 而名義都是用看護, 這樣對我父親也是很大的負擔(其實他每天都在擔心對方的病),不只心裡,以後如果沒解決,其財力更是負擔.
轉橫越馬路,我父親煞車不及,前右側保險桿撞到該機車的右後方,
此時該老先生的機車被撞後車體轉了180度.
2.該主要道路是來回 4 線道,橫向的高架橋下僅有兩側的單向小路可通行,而該老先生左轉的是逆向的小路.
3.我父親看到他時原來是開在外線,此時緊急煞車並試圖閃避他,因此撞擊地點是在偏右的慢車道上,煞車痕跡為 9 米.時速約 40km/hr.
(該道路速限 50km/hr)
4.該老先生被撞後倒地,但頭著地,由於沒帶安全帽,後腦勺出血.
叫救護車送醫院,警察也來做筆錄.
5.由於頭顱有出血,當晚又再度出血因此轉診到彰化醫院,我父親前去探望多次,並先拿兩萬元給對方應急,並請汽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與對方連絡.
6.目前該傷者已回家療養,我父親向其表明願意再給 5 萬元(共7萬)
來和解. 但對方說我們要負責到底,因對方目前請越傭在看護,說一個月要 2 萬元. 意思是我們是大車撞小車,要我們要一直支付看護費用到完全康復為止. 因該傷者目前講話還是有點不清楚.
7.我看了一些資料,一般來講直行車有路權,肇事主因應在對方,我父親雖為次因,亦有 30% 的責任. 因此是不是我們要付所有支出的30%就可以了.
8.請教諸位先進,是否其他一些見解
Update:
1.十分感謝JosephPeng ,Y Ken,狐狸與峰等四位的回答,使我獲益良多.
裡面最重要一點應是刑罰的過失傷害,要判刑六個月以下最傷腦筋.
2.JosephPeng 提到絕對路權也是一項很有利的幫助,我父親也有去問過"車禍鑑定委員會",他們的意見是對方"提前左轉",是比左轉更言重,所以以肇事原因來講,對方是100% 的錯誤,對我方是有利的.
Update 2:
3.誠如大家所言的人道立場,我父親其實都是出在人道立場的心裡,傷者本來就沒工作,最近也請了越傭名為看護,實際上也是在照顧傷者夫婦的三餐與家裡. 我們其實也是擔心他們一直請越傭一請就是幾年甚至幾十年(其實我們也有問過醫生,醫生說是皮下出血未傷到顱內,所以很快就出院). 而名義都是用看護, 這樣對我父親也是很大的負擔(其實他每天都在擔心對方的病),不只心裡,以後如果沒解決,其財力更是負擔.
All Comments
By Queena
at 2009-04-27T07:46
at 2009-04-27T07:46
直行車又是在幹道上有絕對路權,
你們不需要負擔30%責任,
(我最近在高旗駕訓班上的課講師說的)
你們只需要負道義上的責任,
我覺得你們已經做太多了,
對方要是太機車,
就請他們自己去告好了!
其實應該由你們提出告訴...
因為你們才是受害者!!
2009-04-24 10:58:28 補充:
並沒有所謂大車撞小車大車錯的法規,
如果對方是可憐人,
就看你們是否願意幫他了...
2009-04-24 11:40:28 補充:
您已經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聯絡,
可以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另外雖然你父親在閃黃燈車道未超速有絕對路權,
但仍可能面臨過失傷害的訴訟,
輕傷害: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重傷害: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刑§287)
http://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6.htm
2009-04-24 12:09:03 補充: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施行說明
http://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7.htm
四、給付項目及標準︰ (1)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每一事故最高20萬元。
由保險公司出面,
最多可以申請到20萬的理賠,
如三樓所言,建議您不要太急著和解,
不要再拿錢出來,也不需要爭吵,
和顏悅色的告訴對方,
已經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會做理賠的部分,
對方看病的收據,看護的收據,
以及其他往返醫院車資的收據也要請對方保留,
以便申請理賠!
您父親所提供那兩萬塊錢請對方先開收據,
以便在必須做最壞的打算~
就算面臨對方過失傷害訴訟時提出證據!
法官應會酌量輕判!
祝您早日解決,也祝對方早日康復!
2009-04-25 21:24:58 補充:
Dear carey,
我想請您先跟對方要個你們給老人家應急的2W塊錢收據,
因為法官在判的時候,會依照情理法來判,
你們目前在情理法三個部分都站得住腳,
因此就算對方告你們過失傷害,
也不會重判,頂多罰金了事!
只是會多一個案底...
我想您可以在去關心老人家的時候,
可以準備一下車禍鑑定報告書,
畢竟對方是年事已高的老人家,
盡量避免刺激對方,
先表明說最近經濟不景氣,
其實自己也有家庭手邊也相當吃緊,
那2萬塊錢好不容易才湊到~~
也無力負擔他們菲傭照顧的費用!
再跟他說鑑定報告出來了,
現在法令有改成絕對路權!
已經不是以前錯誤觀念大車撞小車大車錯了,
鑑定出來的肇事責任並不在於您!
2009-04-25 21:25:03 補充:
自己是站在人道立場能夠幫忙盡量幫的原則!
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處理,
可能會因為肇事責任不在你而申請不到錢,
你們也明白車禍是雙方都不願意的,
也知道他們的狀況不好你們的車子壞掉自己修理就好了,
但是看到老先生年紀這麼大還要受這種苦也相當不捨~
因此願意出5萬塊錢當營養費用(或是您願意的和解條件)~
給他們一些時間讓他們慎重的考慮一下,
祝福對方能夠早日康復!
也祝你們早日和解!!
2009-04-25 22:01:59 補充:
請記得寫一式雙份的車禍和解書,
注意事項請參閱
華南電子報(33):車禍和解書注意事項
http://www.south-china.com.tw/project1-1/33.htm
裡面有範本
2009-04-25 22:10:23 補充:
爬文不小心爬到關於和解書的陷阱...
請注意!!
http://clie.ws/bbs/lofiversion/index.php/t33629.ht...
和解書「無效」之破解法., 之前TVB和解無效之解決之道.
http://clie.ws/bbs/index.php?act=ST&f=653&t=37743
可以找 nicchiu 詢問!
PS.我與nicchiu不認識,純爬文爬到的!
By Bethany
at 2009-04-25T13:21
at 2009-04-25T13:21
財損是看肇責賠償
但今天對方有受傷
對方多個籌碼
對方能告你們過失傷害
"交給保險公司全權處裡"
保險公司只會看肇責賠償
不會管當事者會不會被告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你們一定要陪同
By Emily
at 2009-04-27T18:16
at 2009-04-27T18:16
雖然對方是違規行駛 但對方畢竟也送醫了
基於人道立場 你們也願意付7萬給對方修養
應該是足夠了
不過你們也有做筆錄 如果對方不願議和解
建議 可以先等到肇事責任的判決下來再來和解(筆錄做完30天後 可以打電話去裁決所詢問肇事釐清責任)
相信做筆錄的員警應該有跟你家父說明過
筆錄做完 警方會給一張單子 上面有查詢的電話
如果判決下來後 對方不滿意判決 對方還可以上訴
不過應該會先到調解所 由專人為你們雙方調解
如果調解後 還不能達到和解
此案件就需經由法院訴訟過程來判決
總歸一句 車禍這件事真的事扯不清
要如何達到雙方都滿意的和解 過程中須要不停的協調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也祝你們能早日和解
Related Posts
我被小偷搞的心神不寧~~快瘋了~~~請救救我吧~贈20點
By Adele
at 2009-04-23T00:00
at 2009-04-23T00:00
好奇怪的夢能有高手幫我解夢嗎?
By Ida
at 2009-04-23T00:00
at 2009-04-23T00:00
北市哪裡有機車駕訓班?
By Isla
at 2009-04-23T00:00
at 2009-04-23T00:00
尋KHS紅色白火焰車型
By Hedy
at 2009-04-23T00:00
at 2009-04-23T00:00
最近大陸的Camry是不是有問題?
By Agnes
at 2009-04-23T00:00
at 2009-04-2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