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矛盾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20點)請詳述 - 汽車Emma · 2008-03-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個道路交條處罰條例很矛盾的地方.第67條規定累計因吊銷不得考照之期間達六年者,終身不得考照終身不得考照之特例於第67-1條第67-1-4款規定受其他案件,因吊銷執行以達6年可考短期證照不能考照達六年的意思=被吊銷且共6年不能考照???為何67寫終身不得考又不符合第67-1寫吊銷執行以達6年可考??????汽車All CommentsNoah2008-03-26一、您的提問確實精闢,乍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與第六十七條之一,的確會讓人莫明究裡,彷彿法條自相矛盾。這些條文因為經過修訂的背景,所以才會如此怪異。二、先看第六十七條條文,從第一項到第四項,分別按照交通違規的嚴重性,分成①終身不得考照②四年不得考照③三年不�Related Posts我的TOYOTAVIOS破5萬公里了SARM等級如何區分?台北哪裡租車便宜販賣毒品的案子18歲可以買2手車嗎?..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