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內地下停車場有分機車和汽車停車格,但因機車格不夠自己把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格內,但管委會要強行收100元(原汽車格已繳200),說是清潔和電動捲門的維修費,但我覺得不合理,畢竟我開車就不會用到機車,所以用到電動鐵捲門的次數不會變多。在住戶大會前我已有將提案連同法律條文提出,唯管委會卻已如上段所述要收費。目前我也不想再跟管委會爭辯,要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就大家依規定辦理,除汽機車依規動停放,其他的物品是為雜物清除。想請教的是我要去哪檢舉?電話?反請各位大大解答贈點也不會少,謝謝。...Showmore
社區地下停車場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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