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地下停車場的機車停車格,居然被惡鄰居佔用停了他的轎車!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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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社區地下停車場的機車停車格是沒有登記使用者,每戶有機車者均可以停放,最近我買了機車,依規定停放機車格內,但除夕那天卻發現被樓下住戶將我機車搬動至牆角,因前方即是他的汽車停車格,他目的是要在他一個停車位內,停放兩台轎車,所以在未知會我的情形下將我新機車搬動,他的另一台轎車就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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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07-03-02
地下室停車場未登記使用人者~應該是共用部分!也是管理委員會所管轄的區域!!換句話說:就是全體住戶所共有的,而管理委員會必須維護住戶之權益!對方違反機車停放規劃目的、而佔用公共區域?這是侵占他人共有權益的行為!移動您的機車?是強制您做無義務之事,這是妨礙自由!對方破壞您��
Leila avatarLeila2007-02-27
就買一台汽車停他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