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先通過 結果警察很生氣 後面駕駛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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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小弟發表個拙見

禮讓行人 是法律要求 也是道德上的美德

個人是認為 在不影響行人穿越馬路的情形下 汽車仍應先行



我在澳洲待了一年半

交通真的好的沒話說 該讓就讓 該停就停

當然還是有搶快的 耍腦的 但真的少之又少

有次搭公車在觀光區遇到一個圓環 行人優先通行的那種

因為觀光客多 那個司機在圓環整整等了三次紅綠燈

等到全車的人和後方車輛都不爽了

最後是一個行人幫忙擋其他人 司機才過



所以要絕對的行人優先嗎?還是在不影響行人權益的情況下儘速通過 保持車流暢通?

我認為是後者 但後者在台灣是很難做到的

因為台灣大多數駕駛人都是一台過就跟著過

導致持續行進的行人後來被擋住

追根究底就是台灣駕駛人的習慣太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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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9-01-23
就設計有問題啊 行人紅燈99秒 應該撥給右轉車先行10秒 除
了身障的誰89秒走不完一個路口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1-28
那身障的不用過馬路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1-29
台灣道路規劃本來就不管身障的,天橋地下道一堆,輪椅怎麼過
Donna avatarDonna2019-02-01
連身體健康的都沒在管你了 身障的只能自己保重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2-03
當然是幫忙推輪椅過馬路,我幫忙推過,然後過去之後他
跟我說:「我才剛從這邊到對面」
Elma avatarElma2019-02-07
樓上我笑了
James avatarJames2019-02-11
你這個例子只是設計不良 你把單一例子拿來檢討
Emma avatarEmma2019-02-16
設計不良表示設計規範根本沒考慮這些人,還單一例子
Jacob avatarJacob2019-02-17
看沒有左轉號誌路口就知道啦 一台過後面就母雞帶小雞了
David avatarDavid2019-02-22
澳洲罰很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