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kens0818 (Dickens)》之銘言:
: 綠燈右轉
: 已經轉超過45度了
: 也打方向燈
: 但後方一台機車撞來我的副駕駛座
: 然後摔傷
: 他說他是直行 我右轉被撞是我要負責任
: 請問這樣的糾紛該如何判定呢
: 感謝回答!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規定就是這樣,
只是什麼叫做禮讓,可能大家想法不一樣,
依照原po的說法,
似乎認為打方向燈+已經轉超過45度直行車才到路口,
那就已經有禮讓了,
問題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想,各自解讀也是很危險的。
所謂禮讓就是路權的概念,
使用那條路的權利在直行車上,
你要轉彎、要侵入到我的行進路線上,就是得讓我,
我愛減速、停下來讓你彎可以,
但如果我要保持原速繼續走還是我的權利,
這就是禮讓。
因此所謂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就是在直行車不減速、不避讓的前提下,
如果你無法順利轉過路口,那你就應該讓他先過。
換句話說,
只有在確保直行車不減速、不避讓的前提下,
你都可以順利轉過路口,不會影響到直行車,那才叫做你有理讓,
當然,直行車嚴重超速導致你判斷錯誤的情況又另當別論
至於打方向燈,本來就是轉彎車應該做的,
跟禮讓一點關係都沒有。
法律可沒規定「若轉彎車打方向燈,則直行車應禮讓轉彎車」。
推文中還有說什麼規定已經改了、直行車撞上已經開始轉彎的車,
要負100%肇責的...是幻想是吧?
回到你的提問,
你才轉45度就被直行車撞到了,
表示在後方有直行車的情況下,
以你的速度、轉彎所需的時間來看,
你根本無法不影響直行車而順利轉過路口,
結論就是你根本沒有禮讓。
可能有人會問:「直行車為何不減速?」
如果直行車還得減速,那到底是誰要禮讓誰?
當然,如果直行車看到你未禮讓而直接轉彎,
他有餘力減速、避讓而避免車禍,卻不採取適當措施,
那他也可能吃上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責任,
只是無論如何,/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責任是絕對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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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燈右轉
: 已經轉超過45度了
: 也打方向燈
: 但後方一台機車撞來我的副駕駛座
: 然後摔傷
: 他說他是直行 我右轉被撞是我要負責任
: 請問這樣的糾紛該如何判定呢
: 感謝回答!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規定就是這樣,
只是什麼叫做禮讓,可能大家想法不一樣,
依照原po的說法,
似乎認為打方向燈+已經轉超過45度直行車才到路口,
那就已經有禮讓了,
問題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想,各自解讀也是很危險的。
所謂禮讓就是路權的概念,
使用那條路的權利在直行車上,
你要轉彎、要侵入到我的行進路線上,就是得讓我,
我愛減速、停下來讓你彎可以,
但如果我要保持原速繼續走還是我的權利,
這就是禮讓。
因此所謂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就是在直行車不減速、不避讓的前提下,
如果你無法順利轉過路口,那你就應該讓他先過。
換句話說,
只有在確保直行車不減速、不避讓的前提下,
你都可以順利轉過路口,不會影響到直行車,那才叫做你有理讓,
當然,直行車嚴重超速導致你判斷錯誤的情況又另當別論
至於打方向燈,本來就是轉彎車應該做的,
跟禮讓一點關係都沒有。
法律可沒規定「若轉彎車打方向燈,則直行車應禮讓轉彎車」。
推文中還有說什麼規定已經改了、直行車撞上已經開始轉彎的車,
要負100%肇責的...是幻想是吧?
回到你的提問,
你才轉45度就被直行車撞到了,
表示在後方有直行車的情況下,
以你的速度、轉彎所需的時間來看,
你根本無法不影響直行車而順利轉過路口,
結論就是你根本沒有禮讓。
可能有人會問:「直行車為何不減速?」
如果直行車還得減速,那到底是誰要禮讓誰?
當然,如果直行車看到你未禮讓而直接轉彎,
他有餘力減速、避讓而避免車禍,卻不採取適當措施,
那他也可能吃上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責任,
只是無論如何,/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責任是絕對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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