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考到普通小型手排駕照可以開九人座箱型車嗎? - 汽車Mia · 2006-03-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題,考到了普通小型手排的駕照可以開九人座的箱型車嗎?汽車All CommentsFaithe2006-03-04根據以下條文,當然可以囉~交通部 91.12.12. 交路字第0九一00一二四九三號函小型車車種與車身式樣判定原則1.小型車輛區分之種類如下: 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小客車、小型特種車、輕型拖車。2.小型汽車之車輛種類及車身式樣區分原則:車輛種類優先判定,再判定車身式樣。3.小客車車身式樣種類:轎式、敞蓬轎式、『旅行式、廂式』(3)旅行式: .車身為封閉式。 .車頂為固定之硬式車頂;或車頂之某一部份可開啟。 .車門為2或4扇,且後方另有1扇門。 .座位數為某排或某機排座位可為前摺式椅背部可拆卸式,以作為載貨平台。 (4)廂式: .車身為封閉式。 .車頂為固定之硬式車項;或車頂之某一部份可開啟或能夠升高。 .車門為2、3或4扇,且後方另有扇門。 .座位數為後座可為前摺式椅背或可拆卸式,以作為載貨平台。 .且完成車在空車狀態下,駕駛座的R點應在車子的支撐平面上方至少 750mm處。 註:依CNS 9590 D 1037 規定R點指「乘坐參考點」 ,係由汽車製造廠提供且指定的點,該點設定每 個座位最後端之正常位置:該點可設定相關於車 輛結構的座標,且可模擬人體軀幹與大腿骨樞軸 中心之位置(即H點)。 當特定位置有疑義時,假定H點之座標位於一個 長寬各30mm,20mm之長方形內,且長方形之對角 線交會於R點,則檢查上述兩點間之關係將可得 到滿意之結果。4.小客車兩用車車身式樣種類: (1)小客貨兩用車為客車之伸以載客為主,載貨為輔。 (2)小客貨兩用車之車身式樣僅有旅型式與廂式,其車身式樣的判別同上。 註:客貨兩用車應由客車延伸,不得由車延伸。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六條: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四日 制(訂)定汽車所有人依前條規定申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依左 列規定提出證明文件: 一、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軍人 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或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 二、以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申請登記者,除應有該機 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外,並應提具財稅機 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三、以公司、行號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公司或商 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並應提 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係以公司、行號之 聯絡處、辦事處或通信處名義登記者,除應憑總公 司、行號之證明外,亦應提具總公司、行號之財稅 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四、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執行業務 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 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五、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 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 記證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 前項第一款,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委託汽車買賣業代 辦過戶者,得憑車主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汽車買賣業 代辦過戶之委託書或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 書申請登記,並另繳驗汽車買賣業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正 本、汽車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始 得辦理。以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書申請登 記者,其營利事業登記證得以影本審驗。 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其經營性質相同種類之自 用車牌照。但因行政或修護需要者,公路監理機關得以 其營業車輛每五十輛發給一付之比例,發給自用小型車 牌照一付,十輛以上未滿五十輛者以一付計。Quanna2006-03-04嗯...普通小車駕照規定可以駕駛的車輛以噸位來說最高可以駕駛3.5噸九人座箱型車總重量也才2.5噸Valerie2006-03-04可以ㄚ...可以開3.5頓以下的任何車種....包含貨車箱型車...3.5噸以上要在另外考唷~~~~ 2006-03-02 13:59:42 補充:對ㄌ.....要登記為自用車才可以喔Puput2006-03-02依九人座箱型車行照上若登記為~自用小客車~保證是可以的 .若為營業用車就犯法了Queena2006-03-03可以....小巴士大卡車才不行歐~不過會有點不習慣視野...Related Posts剛買的機車出問題可以要求換新的嗎?20點車主應如何爭取權益?請問我有一臺捷安特NRS3雙避震登山車,適合環島旅行嗎?請問2000年的HONDACRV中古車的合理價位是多少?RS改羅夢管之後..有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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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91.12.12. 交路字第0九一00一二四九三號函
小型車車種與車身式樣判定原則
1.小型車輛區分之種類如下:
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小客車、小型特種車、輕型拖車。
2.小型汽車之車輛種類及車身式樣區分原則:車輛種類優先判定,再判定車身式樣。
3.小客車車身式樣種類:轎式、敞蓬轎式、『旅行式、廂式』
(3)旅行式:
.車身為封閉式。
.車頂為固定之硬式車頂;或車頂之某一部份可開啟。
.車門為2或4扇,且後方另有1扇門。
.座位數為某排或某機排座位可為前摺式椅背部可拆卸式,以作為載貨平台。
(4)廂式:
.車身為封閉式。
.車頂為固定之硬式車項;或車頂之某一部份可開啟或能夠升高。
.車門為2、3或4扇,且後方另有扇門。
.座位數為後座可為前摺式椅背或可拆卸式,以作為載貨平台。
.且完成車在空車狀態下,駕駛座的R點應在車子的支撐平面上方至少 750mm處。
註:依CNS 9590 D 1037 規定R點指「乘坐參考點」
,係由汽車製造廠提供且指定的點,該點設定每
個座位最後端之正常位置:該點可設定相關於車
輛結構的座標,且可模擬人體軀幹與大腿骨樞軸
中心之位置(即H點)。
當特定位置有疑義時,假定H點之座標位於一個
長寬各30mm,20mm之長方形內,且長方形之對角
線交會於R點,則檢查上述兩點間之關係將可得
到滿意之結果。
4.小客車兩用車車身式樣種類:
(1)小客貨兩用車為客車之伸以載客為主,載貨為輔。
(2)小客貨兩用車之車身式樣僅有旅型式與廂式,其車身式樣的判別同上。
註:客貨兩用車應由客車延伸,不得由車延伸。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六條: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四日 制(訂)定
汽車所有人依前條規定申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依左
列規定提出證明文件:
一、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軍人
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或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
二、以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申請登記者,除應有該機
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外,並應提具財稅機
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三、以公司、行號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公司或商
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並應提
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係以公司、行號之
聯絡處、辦事處或通信處名義登記者,除應憑總公
司、行號之證明外,亦應提具總公司、行號之財稅
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四、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執行業務
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
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五、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
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
記證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
前項第一款,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委託汽車買賣業代
辦過戶者,得憑車主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汽車買賣業
代辦過戶之委託書或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
書申請登記,並另繳驗汽車買賣業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正
本、汽車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始
得辦理。以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書申請登
記者,其營利事業登記證得以影本審驗。
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其經營性質相同種類之自
用車牌照。但因行政或修護需要者,公路監理機關得以
其營業車輛每五十輛發給一付之比例,發給自用小型車
牌照一付,十輛以上未滿五十輛者以一付計。
可以開3.5頓以下的任何車種....包含貨車箱型車...
3.5噸以上要在另外考唷~~~~
2006-03-02 13:59:42 補充:
對ㄌ.....要登記為自用車才可以喔
保證是可以的 .
若為營業用車就犯法了
小巴士大卡車才不行歐~
不過會有點不習慣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