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職業小客車 - 汽車Joe · 2010-03-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本人現在駕照是職業小客車(持駕照1年)假如我去報考大客車 考到的駕照是(職業大客車)嗎?汽車All CommentsNecoo2010-03-27你還要在等一年後,才可以去參加「自(職)小客逕升自(職)大客」駕訓班。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 修正) 第六十條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一、年齡:(一)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二)考領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三)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二、經歷: (一)應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無經歷之限制。(二)應考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三)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之經歷。(四)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六個月以上之經歷。(五)應考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六)應考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七)應考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八)應考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九)應考聯結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十)應考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 前項第二款各目之經歷,如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駕駛訓練機構依照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訓練結業者,得由交通部按照其登記領照之教練車數量予以核定,不受其限制,並准集體報考。其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報經交通部核定者亦同。 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滿三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除應具備報考之資格外,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 汽車駕駛人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或換發一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及其受終身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前之經歷,不予採計。 2010-03-25 12:24:50 補充:2010-03-25 08:34:07 補充 有職小客一年依規要上駕訓班考職大客,但這執照不能駕職大貨。 以上發言錯誤。持有「職業小型車」要滿兩年就可以去逕升「職業大客車」,職業大客車是可以開「職業大貨車」的。 2010-03-25 12:27:48 補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 修正) 第六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一、已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客車、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以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申請考驗取得聯結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大客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 二、已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三、已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2010-03-25 12:27:58 補充:四、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五、已領有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六、已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七、已領有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八、已領有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九、已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十、已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並附掛輕型拖車。 2010-03-25 12:28:03 補充: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資格滿三個月者,得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Caitlin2010-03-25 是普大客,與自小客考職業的一樣。 2010-03-25 08:34:07 補充:有職小客一年依規要上駕訓班考職大客,但這執照不能駕職大貨。Related Posts保險..汽車道路救援...汽車及DVD等電子配件防盜的產品有哪些機車冷天該注意些什麼?汽車後輪鼓煞常常壞i301.6柴油渦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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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 修正)
第六十條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年齡:
(一)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二)考領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三)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
二、經歷:
(一)應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無經歷之限制。
(二)應考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三)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之經歷。
(四)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六個月以上之經歷。
(五)應考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六)應考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七)應考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八)應考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九)應考聯結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
(十)應考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
前項第二款各目之經歷,如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駕駛訓練機構依照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訓練結業者,得由交通部按照其登記領照之教練車數量予以核定,不受其限制,並准集體報考。其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報經交通部核定者亦同。
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滿三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除應具備報考之資格外,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
汽車駕駛人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或換發一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及其受終身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前之經歷,不予採計。
2010-03-25 12:24:50 補充:
2010-03-25 08:34:07 補充
有職小客一年依規要上駕訓班考職大客,但這執照不能駕職大貨。
以上發言錯誤。
持有「職業小型車」要滿兩年就可以去逕升「職業大客車」,職業大客車是可以開「職業大貨車」的。
2010-03-25 12:27:48 補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 修正)
第六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
一、已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客車、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以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申請考驗取得聯結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大客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
二、已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三、已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2010-03-25 12:27:58 補充:
四、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五、已領有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六、已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七、已領有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八、已領有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九、已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十、已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並附掛輕型拖車。
2010-03-25 12:28:03 補充:
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資格滿三個月者,得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
是普大客,與自小客考職業的一樣。
2010-03-25 08:34:07 補充:
有職小客一年依規要上駕訓班考職大客,但這執照不能駕職大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