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對方避不見面我該怎麼做? - 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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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的中午我下班後騎車回陽明山經過路口時被一輛轎車從右方撞上當時的狀況是我直行車上山轎車由小巷突然衝出我這方的號制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被撞的當時我被路人扛到路邊休息叫救護車對方也立刻將車子移開現場也就是說現場被破壞並沒有拍照送陽明醫院後有個警察問我們願不願意私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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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08-05-11
四月一日的中午我下班後騎車回陽明山經過路口時被一輛轎車從右方撞上當時的狀況是我直行車上山轎車由小巷突然衝出我這方的號制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原本]本案路權還是屬幹道車[你]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