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在今年八月份早上離開我之後,在回家路途中出了車禍,輕微攔腰撞上一台計乘車(看他的車頭損傷及烤漆判斷),當時撞上時,我同學停了一下,看著那一台車住前滑行好像沒有要停的感覺,同學當時狀況精神算是不好吧!他以為沒什麼就想說認倒霉,且很想回家睡覺於是就走了…,當天晚上告訴我,我有陪他去現場看過,是不是有什麼跡象有沒有人受傷等等…,看完之後連剎車痕都沒有,我們就研判那個人也認倒霉跑了,我問我同學要不要去警察局報案,順便看看有沒有人報案,他說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件事就這樣,事過三個月,車子是他媽媽的,他媽媽收到傳單出庭做證,原因就是這件事情,公共危險罪,被告不詳,且對方又說有受傷住院證明,我同學一直很煩惱也很後悔當下為什麼不多留一點時間,看看他有沒有留在現傷,以為他開走,自已也開走,現在警方從攝影機找到他的車,像這樣的問題,(一)他會不會被判肇事逃逸?而且事情過了三個月了,中途都沒什麼事,也沒有警察找上門,為什麼會現在才會提告,(二)會不會是車主也是事後報案呢?這些問題我也很煩惱,因為當天他就是和整晚我在一起,到白天才走(我們沒喝酒),希望有相關知識的大大,可以給我正確方向,讓我知道我朋友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肇事逃逸解決方法?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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