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停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區域範圍內,有無違法。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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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腳踏車停在大樓出入口的黃色禁止臨時停車的格子內,有無違法,違那一條呢?如該何請他移走呢?大樓有管委會,也有請管理公司來服務,卻都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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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2-11-2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1年05月30日修正)第69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
Kelly avatarKelly2012-11-23
應該不算但還是盡量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