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下室停車位屬於有個人私有權狀,民國75年前建好的大樓,此位有劃格子,由於這個位子是獨立沒有與其他車位相連,可以利用狹長的多餘空間停下兩台車(子母車),當初會買這個車位,也就是因為比較大,也不會擋到別人,才買這一房屋,而且前一屋主也停兩輛車,並繳兩輛車的清潔管理費,住進去之後也如法砲製,和其他住戶也相安無事,直到最近搬來新任主委,提出質疑,檢舉為何停兩輛車,並要求另付半台車的停車租金1.請問這停車權需要"權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80戶)來決議,還是地下室停車場權狀所有人(16戶)共同開會決定?2.如果要額外付費,合理的金額如何計算?(有無案例可循)3.如果同意額外付費,如果每年開會要求漲價,如何因應?(因為只有我的是大停車位)?...Showmore
自己買有產權的停車位只能放一輛車子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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