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事互告傷害,老闆可否藉詞開除 - 貨車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貨車司機與同事行車時口角,到某地車旁互毆後繼續工作,行程完成全無損害公司業務,現在雙方互告傷害,老闆知悉警告若不和解一律開除,請熟知法律的大大告知老闆此舉是否合法?謝謝!

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4-10-22
行程完成全無損害公司業務?????兩個對陣如仇寇的員工是公司最大的隱患勞基法第12條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即可直接開除不用預告,不用資遣費。一切合法...
Jacob avatarJacob2014-10-25
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
Yedda avatarYedda2014-10-25
我們就是能解決問題--全國律師聯合,最強大的律師團隊來這裡--諮詢問題、提案報價、委任律師也有簡便的方式,律師協助您自己處理,可選購法律自助包律師幫您寫起訴狀、陳報狀或發律師函,找出您最有利的法律觀點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